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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政策支持

      • 政策支持

      看官方如何解讀國務院出臺的殘疾人政策

      發布時間:2017-08-08發布者:特殊教育學院點擊量:21

      上半年國務院共出臺的政策中,有4大政策跟殘疾朋友們息息相關,對于這些政策,看官方是怎樣解讀的。

      綜合整理 | 涵如

      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促進就業規劃》

      國務院印發《“十三五”促進就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明確了“十三五”時期促進就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對全國促進就業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問:在新時期編制這個《規劃》有什么重要意義?

      答:“十三五”時期,做好促進就業工作機遇和挑戰并存。一方面,我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孕育巨大發展潛力,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蓄勢待發,新興產業、新興業態吸納就業能力不斷增強,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催生更多新的就業增長點,為促進就業創造了更加堅實的物質基礎。另一方面,國際經濟環境依然復雜多變,國內一些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矛盾逐步顯現,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促進就業提出了新的要求,勞動者素質結構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不相適應、結構性就業矛盾突出等問題凸顯。

      在此背景下,通過編制《規劃》,謀劃好新時期促進就業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是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業是最大的民生。通過編制《規劃》,進一步完善促進就業的政策體系,有助于實現比較充分和更高質量的就業,促進群眾增收、脫貧致富和保障基本生活,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重要支撐。

      二是有利于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經濟轉型升級。通過編制《規劃》,營造有利于創業的政策環境,打造覆蓋全體、貫穿終身的勞動者素質持續提升機制,有助于激發全社會支持創業、參與創業的積極性,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加快培育形成新的人口紅利,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經濟轉型升級提供動力之源和智力支持。

      三是有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進一步帶動就業增收。就業是社會的“穩定器”。通過編制《規劃》,增強經濟發展創造就業崗位能力和加強重點群體就業保障能力,有助于穩定和擴大就業規模,織密筑牢社會保障安全網,兜住民生底線,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進一步帶動就業增收提供基礎保障。

      問:2011年,我們國家首次確定了就業優先戰略。請問,在經濟下行壓力下,如何進一步增強經濟發展吸納就業能力?

      答:“十二五”以來,面對錯綜復雜的國際形勢,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科學決策,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優先位置,加快完善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體系,就業形勢總體平穩、穩中向好。

      增加就業的根本在于經濟發展。當前,我國經濟由高速轉向中高速增長,處于新舊動能轉換的關鍵時期,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對促進就業工作帶來一定挑戰。為此,要堅持就業優先戰略,既要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新動能培育帶動就業,也要保護能帶動就業的傳統動能,通過創造多樣化需求帶動就業,在新舊動能接續轉換中促進就業。

      一方面,要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新動能培育帶動就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發展的動力之源。“雙創”戰略的深入實施和新動能的加快培育,已成為促進經濟轉型、帶動就業的主要力量。要繼續著力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營造有利于創業的政策環境,擴大創業參與率、提高創業成功率,增強創業帶動就業能力。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平臺經濟等新經濟形態,不斷拓展產業發展新空間、創造就業創業新領域。

      另一方面,要保護能帶動就業的傳統動能。傳統的制造業和服務業等傳統動能,對于穩就業促就業具有重要作用。在加快培育新動能的同時,也要加快改造提升帶動就業的傳統動能,形成帶動就業的“雙引擎”。要推動傳統制造業由生產型向生產服務型轉變,加快發展輕工業等勞動密集型制造業,鼓勵發展家庭手工業,拓展服務業發展深度和廣度,帶動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支持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家政護理等生活性服務業,創造更多適應多樣化需求的就業機會。

      此外,還要加快資源枯竭城市、產業衰退地區等脫困振興,引導勞動密集型企業向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轉移,創造更多就地就近就業機會,增強吸納就業能力。

      問:《規劃》有哪些亮點和創新?

      答:《規劃》在起草編制過程中,匯聚眾智、集合眾力,在政策設計等方面進行了探索和創新。

      一是注重加強政策協同,進一步完善促進就業的宏觀政策體系。《規劃》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著力加強就業政策與宏觀經濟政策、社會政策的統籌協調。聚焦經濟轉型升級對就業的影響,以及重點人群重點地區就業壓力大等突出問題,提出了協同發揮傳統動能與新動能帶動就業效應、強化重點人群重點地區就業保障等對策措施,進一步完善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宏觀政策體系。

      二是著力健全長效機制,不斷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規劃》從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更好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人力人才資源的需求出發,提出了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研究建立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等對策措施,著力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增強職業技能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打造覆蓋全體、貫穿終身的勞動者素質持續提升機制,增強就業創業能力。

      三是統籌發揮政府與市場作用,持續擴大就業創業服務供給。《規劃》注重完善政策體系,健全促進就業相關制度,不斷提高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能力,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也注重優化社會資本帶動機制,支持和鼓勵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多種形式,創新服務供給模式,有序有效引導并帶動社會資本擴大就業創業服務供給,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統籌發揮好政府和市場“兩只手”的作用。

      問:《規劃》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答:《規劃》的核心內容是增強經濟發展創造就業崗位能力、提升創業帶動就業能力、加強重點群體就業保障能力、提高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匹配能力、強化勞動者素質提升能力等“五個能力”。

      一是增強經濟發展創造就業崗位能力。堅持就業優先戰略,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新動能培育帶動就業,保護和改造提升能帶動就業的傳統動能,引導勞動密集型企業向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轉移,大力發展制造業和服務業,通過創造多樣化需求帶動就業,在新舊動能接續轉換中促進就業。

      二是提升創業帶動就業能力。堅持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約勞動者創業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形成有利于勞動者參與創業的政策環境,暢通創業創富通道。強化創業服務,打通“創業—創新—經濟和就業增長點”培育鏈條,擴大創業帶動就業效應。

      三是加強重點群體就業保障能力。堅持突出重點,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首位,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強化困難群體就業援助,高度重視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安置工作,統籌做好軍隊轉業干部、青年群體、殘疾人、退役運動員等特定群體就業工作,兜住民生底線。

      四是提高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匹配能力。堅持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提高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培育壯大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切實提升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匹配效率。

      五是強化勞動者素質提升能力。堅持人才優先,加快教育結構調整,深化教學改革,研究建立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打造覆蓋全體、貫穿終身的勞動者素質持續提升機制,著力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增強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

      問:如何保障《規劃》目標順利實現、重點任務有效落實?

      答:《規劃》著重從三個大的方面進行總體設計和安排,切實保障《規劃》目標順利實現、重點任務有效落實。

      第一,創新體制機制,構建了五大保障支撐體系。一是強化各類政策協同機制。《規劃》明確提出,要將促就業穩就業作為宏觀經濟政策的優先目標,加強就業政策與宏觀經濟政策、社會政策的統籌協調,形成有利于促進就業的宏觀政策體系。同時強調,要加大就業創業指標考核權重,強化政府促進就業責任,加強就業工作進度和各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督促檢查。二是優化社會資本帶動機制。要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多種形式,有序有效引導并帶動社會資本擴大就業創業服務供給。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更多基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支持社會資本興辦教育和培訓機構。三是完善就業創業服務機制。要加強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立部省兩級就業信息資源庫,實現就業管理和就業服務工作全程信息化。加快創業培訓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實現數據、信息、資源聯通共享。四是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要完善勞動保障監察機制,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建設。加強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加快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服務體系建設。五是構建就業形勢綜合監測機制。要健全就業統計指標體系,建立有關就業新形態、創業情況的統計監測指標。加強就業形勢分析研判,提高就業形勢監測和分析能力。建立全國性的勞動力市場價格監測體系,完善失業監測預警機制。

      第二,細化重點任務,設計了九大行動計劃專欄。在廣泛調研、深入論證、充分銜接的基礎上,《規劃》提出了支持發展共享經濟下的新型就業模式、城鄉居民增收行動、重點地區促進就業專項行動、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計劃、結合新型城鎮化開展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試點、創業培訓計劃、重點人群就業促進計劃、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推進計劃、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等9個專欄,對有關重點任務作了進一步展開和細化,強化了對目標任務的支撐,有利于更好地將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第三,壓實各方責任,明確了組織實施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督促檢查制度,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年度監測,適時組織《規劃》實施中期和終期評估。各有關部門也將進一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履行好促進就業、鼓勵創業的職責,不斷完善促進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加強跟蹤調度,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確保規劃重點任務、主要措施有效落實。各地區也將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規劃》目標和措施,抓好轄區內《規劃》實施工作。

      總之,我們將狠抓《規劃》的貫徹落實工作,切實將促進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努力實現比較充分和更高質量的就業。

      問:針對重點人群就業,《規劃》提出了哪些重大舉措?

      答:《規劃》對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村勞動力、困難群體、化解過剩產能職工等重點群體的就業工作作了政策設計和制度安排。

      一是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規劃》提出,要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首位。著力支持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產業發展,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高質量就業崗位。結合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開發崗位,統籌實施基層服務項目,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中小微企業就業。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增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能力。

      二是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規劃》提出,要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引導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就地就近就業。合理引導產業梯度轉移,創造更多適合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機會。加強勞務協作,積極促進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非建檔立卡的農村低保對象、貧困殘疾人中的勞動力穩定就業和轉移就業。

      三是強化困難群體就業援助。《規劃》提出,要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開展實名制動態管理和分類幫扶,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做到零就業家庭“產生一戶、援助一戶、消除一戶、穩定一戶”,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通過公益性崗位托底幫扶一批確實難以通過市場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實現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至少有一人就業。

      四是高度重視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安置工作。《規劃》提出,要將職工安置擺在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突出位置。通過分類施策、精準發力,拓寬分流渠道,加強轉崗再就業幫扶。落實通過失業保險基金發放穩崗補貼等扶持政策,引導鋼鐵、煤炭等困難行業企業以協商薪酬、靈活工時、培訓轉崗等方式穩定用工。充分發揮中央獎補資金作用,通過轉崗就業創業、托底安置、內部退養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職工。

      此外,《規劃》還提出要做好軍隊轉業干部和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重視青年群體就業工作,統籌做好殘疾人、少數民族勞動者、退役運動員、戒毒康復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群體就業工作,消除針對特定群體的就業歧視,營造公平就業環境。

      國務院修訂《殘疾人教育條例》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了修訂后的《殘疾人教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自201751日起施行。國務院法制辦、教育部負責人就《條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簡單介紹一下《條例》出臺的背景和起草過程?

      答:1994年頒布施行的《殘疾人教育條例》對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發展殘疾人教育事業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教育現代化逐步推進,殘疾人教育與其他教育相比還比較薄弱。主要表現在:殘疾人教育理念相對滯后,需要進一步推進融合教育;特殊教育資源不足、分布不均,殘疾人入學還存在一定困難;殘疾人教育教學規范需要加強,教育質量有待進一步提升;殘疾人教育教師的數量、質量還不能滿足殘疾人教育發展的需要;對殘疾人教育的保障和支持需要加強。為了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有必要從殘疾人教育的發展目標和理念、入學安排、教學規范、教師隊伍建設以及保障和支持等方面對《條例》進行修改、完善。

      教育部于201212月向國務院報送了《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法制辦收到此件后,先后兩次書面向有關部門、地方政府、行業協會、部分學校以及專家學者征求意見,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會同教育部向5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發放調查問卷,赴浙江、廣西、重慶和新疆進行調研,召開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特殊教育學校座談會。在此基礎上,法制辦會同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對送審稿反復研究、修改,形成了《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草案)》。201711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草案)》,201721日,國務院正式公布《條例》。

      問:《條例》修訂的總體思路是什么?

      答:這次修訂在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幾點:一是總結實踐經驗,將近幾年有關促進殘疾人教育事業發展的文件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為法律制度。二是立足實際情況,推進融合教育,在統籌規劃、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資源的基礎上完善殘疾人入學安排,規范教育教學活動,使殘疾學生接受與其身心狀況相適應的教育。三是明確政府責任,加強對殘疾人教育的保障和支持。

      問:《條例》對殘疾人教育發展目標和理念做了哪些調整?

      答:《條例》根據殘疾人教育發展形勢變化和實際需求,對殘疾人教育事業發展目標和理念進行了調整、規定:發展殘疾人教育事業應當保障義務教育,著重發展職業教育,積極開展學前教育,逐步發展高級中等以上教育;殘疾人教育應當提高教育質量,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

      問:《條例》為方便殘疾人入學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為了方便殘疾人入學,提高殘疾人教育普及程度,《條例》規定:一是政府根據殘疾人教育發展的需要,選擇部分普通學校建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或者設置特殊教育學校,招收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二是殘疾兒童、少年按照其接受教育能力,進入普通學校或者特殊教育學校接受義務教育,不能到學校就讀的,通過提供送教上門或者遠程教育等方式實施義務教育;三是擴大職業教育、學前教育招生規模,為殘疾人接受非義務教育提供更多機會。

      問:《條例》為規范殘疾人教育教學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為了強化對教育教學的規范,提升殘疾人教育質量,《條例》規定:一是義務教育,招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應當將殘疾學生合理編入班級,安排專門從事殘疾人教育的教師或者經驗豐富的教師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教育行政部門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建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在一定區域內提供特殊教育指導和支持服務。二是職業教育,殘疾人職業教育以提高就業能力為主,培養技術技能人才,并加強對殘疾學生的就業指導。三是高中以上教育,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學校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以遠程教育等方式為殘疾人接受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提供便利和幫助。

      問:《條例》為加強殘疾人教育教師隊伍建設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為了提高殘疾人教育教師專業水平,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條例》規定:一是明確任職特殊要求。專門從事殘疾人教育工作的特殊教育教師,不是特殊教育專業畢業的,按照教師法的規定取得教師資格后,還應當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特殊教育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二是合理配置教師。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為特殊教育學校配備承擔教學、康復等工作的特殊教育教師,在指定招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設置特殊教育教師等專職崗位。三是提高待遇。特殊教育教師和其他從事特殊教育的相關專業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崗位補助津貼及其他待遇,普通學校的教師承擔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教學、管理工作的,應當將其承擔的殘疾學生教學、管理工作納入其績效考核內容,并作為核定工資待遇和職務評聘的重要依據。

      問:《條例》為加強對殘疾人教育的保障和支持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為了加強對殘疾人教育的保障和支持,《條例》規定:一是保障經費投入。殘疾人教育所需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可以按規定用于特殊教育學校開展職業教育。二是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教育學校配備必要的殘疾人教育教學、康復評估和康復訓練等儀器設備。三是減免費用。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減免學費和其他費用,并優先給予補助。

      國務院發布《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

      我國目前有多少殘疾人?他們因何致殘?多年的殘疾預防工作成效如何?依舊面臨的困難有哪些?殘疾人康復的需求和服務情況怎么樣?中國殘聯康復部主任胡向陽結合國務院印發的《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對這些問題進行了解讀。

      我國每年新增殘疾人數量較大,超七成為后天致殘

      問:我國目前殘疾人的總體狀況如何?致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2006年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顯示,全國殘疾人總數為8296萬人,其中多重殘疾1352萬人,占16.3%1987年第一次抽樣調查時,全國殘疾人有5164萬人。

      專家推測,到2050年,我國殘疾人口總規模將達到1.68億。

      根據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先天性因素致殘占9.57%,后天獲得性因素致殘占74.67%,不明原因或其他因素致殘占15.75%。后天獲得性因素是致殘的主要因素。

      根據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推算,我國每年新增殘疾人主要由人口老齡化、慢性疾病、意外傷害、出生缺陷等因素導致。

      四大挑戰制約我國殘疾預防工作

      問:我國近年來殘疾預防工作成效如何?依舊面臨哪些困難?

      答:殘疾預防有三級預防模式。一級預防是指采取措施消除引發傷病的危險源和危險因素。二級預防是指對已發生的傷病及時進行干預,防止傷病造成殘疾。三級預防是指采取措施減輕殘疾程度,改善殘疾人功能狀況。

      我國歷來高度重視殘疾預防工作,持續推動制定和完善殘疾預防相關法規政策。例如,通過全面普及脊髓灰質炎疫苗常規免疫接種基本消滅脊髓灰質炎;通過規范耳毒性藥物使用,實施食鹽加碘,加強婦幼保健、耳病防治等工作,我國兒童聽力殘疾、智力殘疾現患率顯著下降;通過將白內障復明手術納入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白內障復明工程等,我國百萬人口白內障手術率顯著提升。

      然而,我國殘疾預防工作也面臨許多挑戰。一是致殘因素復雜,殘疾人數量仍然呈不斷增加趨勢。二是預防措施不完善,專業服務能力、科技創新能力不強。三是殘疾預防工作體系、工作機制尚不健全。尚未建立分工明確、銜接有效的殘疾預防工作體系和機制。四是全社會殘疾預防意識仍待大力增強。

      全流程、全生命周期預防殘疾

      問:破解殘疾預防的難題有何針對性舉措?

      答:《條例》明確了我國殘疾預防工作應當覆蓋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以社區和家庭為基礎,堅持普遍預防和重點防控相結合,并有四個方面針對性安排:

      一是強化政府統一領導。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領導殘疾預防工作,對有關部門承擔的殘疾預防工作進行考核和監督。

      二是將殘疾預防融入所有相關工作。《條例》重在強化相關部門在依法履職過程中的殘疾預防責任,將殘疾預防融入各相關行業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三是強化監測與信息整合。《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殘疾人聯合會實施殘疾監測,定期調查殘疾狀況,分析致殘原因,對主要致殘因素實施動態監測;衛生計生、教育、民政、殘聯等有關部門各司其職。

      四是強化全民殘疾預防責任與意識。鼓勵公民學習殘疾預防知識和技能,及時接受政府免費提供的疾病和殘疾篩查,對職工進行殘疾預防知識培訓等。

      2797萬殘疾人獲得了基本康復服務

      問:我國殘疾人康復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條例》所指殘疾人康復是在殘疾發生后綜合運用醫學、教育、職業、社會、心理和輔助器具等措施,幫助殘疾人恢復或者補償功能,減輕功能障礙,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

      1988年起,殘疾人康復工作開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連續制定實施了5個殘疾人事業五年發展規劃和配套康復工作實施方案。截至2015年底,我國已為2797萬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

      不過,我國殘疾人康復也面臨諸多挑戰:

       ——殘疾人康復工作機制有待完善,尚未充分納入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和基本公共服務,特別是尚未納入醫療衛生工作大局;

       ——殘疾人保障制度還不健全,缺乏有針對性的兜底保障政策;

       ——康復專業人才隊伍總體數量不足、質量不高、職業發展環境不理想;

       ——康復機構規范建設水平差,缺乏有效監管;

       ——康復科技創新能力不足,社會力量辦康復的潛力尚未得到充分發揮。

      這些問題造成我國殘疾人康復服務總體能力較弱,康復服務水平不高。

      大力規范、扶持殘疾人康復事業

      問:推進殘疾人康復工作今后有何舉措?

      答:《條例》首先明確了政府在殘疾人康復工作中的職責,就是要加強對殘疾人康復工作的領導,合理配置殘疾人康復資源。

      其次,《條例》對康復服務行為進行規范:一是明確殘疾人康復服務的基本要求。二是明確康復機構的法定條件,為事后監管提供依據。三是明確康復工作人員的法定要求,對專業性強的康復崗位從業人員,《條例》還與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的資格管理制度作了銜接。

      《條例》還強調加大對殘疾人康復服務的保障和對相關事業的扶持力度:一是在醫療保障上,各級政府應當將殘疾人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范圍,對困難殘疾人給予補貼和救助。二是在特殊殘疾群體的保障措施上,國家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完善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通過實施重點康復項目為城鄉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三是在資金保障、物資支持上,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殘疾人康復。四是在人才保障上,國家加強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專業人才的培養。

      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

      國務院近日印發《“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為提升我國新時期老齡事業發展水平、完善養老體系進行了頂層制度設計。全國老齡辦有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規劃》突出了養老體系建設的內容,對提升老年人的參與感、獲得感和幸福感,增進老年人福祉具有重要意義。

      據介紹,“十三五”時期,我國人口老齡化仍將快速發展,并與經濟發展新常態和社會轉型相交織,與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相伴隨,與家庭小型化、少子化相疊加。預計到2020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增加到2.55億人,占總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同時,高齡、失能、獨居和空巢老年人數量將進一步增加,全社會用于老年人養老、醫療、照護、福利等方面的支出將持續增長,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任務十分艱巨。

      這位負責人表示,“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也是我國老齡事業改革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重要戰略窗口期。編制實施《規劃》,對于正確引導社會各界關于老齡問題的預期,提升老年人的參與感、獲得感和幸福感,確保老年人同步進入小康社會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規劃》立足我國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的現實基礎,著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要求,明確提出了一個總目標和四個方面分目標。

      一個總目標,即到2020年,老齡事業發展整體水平明顯提升,養老體系更加健全完善,及時應對、科學應對、綜合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社會基礎更加牢固。

      四個分目標包括:一是多支柱、全覆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完善;二是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健全;三是有利于政府和市場作用充分發揮的制度體系更加完備;四是支持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的社會環境更加友好。

      在這些目標指引下,《規劃》結合各方面工作發展實際,有針對性地設定了若干個具體可行、便于評估的指標:

       ——結合養老服務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提出政府運營的養老床位占比不超過50%、護理型養老床位占比不低于30%等指標;

       ——結合健康中國戰略,按照健康老齡化的要求,提出老年人健康素養提升至10%、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老年病科比例達到35%以上、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70%等指標;

       ——為進一步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進老年人社會參與,提出經常性參與教育活動的老年人口比例達到20%以上、老年志愿者注冊人數占比達到12%、城鄉社區基層老年協會覆蓋率達到90%以上等指標。

      這位負責人說,《規劃》在部署老齡事業發展的基礎上,突出了養老體系建設的內容,把保障和改善老年人基本生活,實現“老有所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加以謀劃和部署,著力增進老年人福祉。

      按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規劃》提出要大力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加快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全面提升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加強農村養老服務等任務,旨在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高質量、公平可及的養老服務。

      針對當前我國老齡事業和養老體系建設領域存在的短板,《規劃》有針對性地進行了相關制度設計,如普遍建立完善老年人優待制度,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老年人監護制度,健全全國統一的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養老機構分類管理和服務評估制度等。“這將有利于推動中國特色的老齡事業和養老體系更加成熟定型。”這位負責人說。

      《規劃》要求,全國老齡辦、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地的指導、督促,及時檢查并向國務院報告工作進展情況。這位負責人表示,全國老齡辦將聯合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指導、督促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制定《規劃》實施方案,分解落實《規劃》提出的主要任務和目標指標,及時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同時,用好督查“利器”,采取綜合督查、專項督辦、日常監督等方式,就《規劃》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強化問責問效,推動《規劃》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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