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國家相關財務制度、法律法規,根據上級相關政策,學院近期出臺了《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差旅費管理辦法》(榕職院綜〔2016〕52號)。為更好地落實這項管理辦法,2016年7月11日上午,在學院415會議室召開了《差旅費管理辦法》學習培訓會,各系(部)及電大與繼續教育中心報賬員、行政教輔部門聯絡員、科研項目(機構)負責人及財務處全體工作人員參加學習培訓。會議由鄭碧霞處長主持,林承超院長出席并做重要講話。
培訓會上,翁曉玲老師簡要地從嚴格執行實行公務出差審批制度、差旅費標準按省市財政部門文件規定即時調整、教職工乘坐飛機出差的相關規定、逐步推進公務卡結算、強化對差旅費管理開支情況的監督檢查和違規問責等方面向參會人員介紹了新修訂的差旅費管理辦法。
林承超院長強調了四條意見:一是部門領導及經辦同志要認真學習,熟悉有關規定,嚴格把關;二要嚴肅財經紀律,依法依規辦事,不碰高壓線;三要加強預決算管理,提高預算執行率;四要各部門加強領導,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確保學院安定穩定。
會后,財務處有關人員還就與會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耐心解答。通過學習培訓,與會人員較快熟悉了修訂的差旅費報銷制度,為今后相關財務服務與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