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職院綜〔2017〕121號
關于印發《福州職業技術學院“二元制”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院(部)、處室、中心、館:
為做好學校“二元制”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工作,加強科學化、規范化管理,提高“二元制”試點項目教育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特制定《福州職業技術學院“二元制”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經2017年11月28日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現予以正式印發,請你們認真學習貫徹遵照執行。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
2017年12月7日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校長辦公室 2017年12月7日印發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二元制”技術技能人才培養
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學校“二元制”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工作,根據教育部職成司《關于做好2017年度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17〕17號)要求,制定本管理辦法。各承接“二元制”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工作的專業及相關部門,應按照本管理辦法及相關附屬管理辦法開展“二元制”工作。
第二章 管理機制
第二條 學校成立“二元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二元制”工作統一領導。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校企合作的副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擔任,成員包括產學研與實訓中心、教務處、人事處、學工處主要領導各一名,以及“二元制”項目合作企業負責人一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產學研與實訓中心。領導小組每年開一次工作會議,總結工作,解決問題。
第三條 產學研與實訓中心工作職責:
1.負責“二元制”工作的宏觀管理、工作協調、與上級部門溝通與聯系、督促文件及政策落實等;
2.組織專業進行有關項目申報;
3.指導、配合專業與企業溝通與相關合作;
4.制定考核標準,每年對“二元制”項目進行檢查與考核;
5.組織相關專業做好省教育廳的年度工作考核及終期驗收。
第四條 教務處工作職責:
1.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制定福州職業技術學院“二元制”試點項目招生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2.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制定福州職業技術學院“二元制”試點項目教學管理辦法;
3.對相關專業開展“二元制”教學進行管理及檢查;
4.負責對“二元制”學生的學籍管理。
第五條 人事處工作職責:
1.制定福州職業技術學院“二元制”企業教師管理規定。
2.與產學研與實訓中心共同進行企業教師進行考核。
第六條 學生工作處工作職責:
1.制定福州職業技術學院“二元制”學生管理辦法;
2.指導各專業對“二元制”學生進行管理。
第七條 相關二級學院成立試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由專業及合作企業共同組成,負責指導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教學標準、課程內容等教學過程的實施。試點專業確定專業帶頭人2人,學校專業教師和企業技術專家各1名,并報送教務處審批備案。相關二級學院與合作企業簽訂“校企二元主體合作育人協議”,體現合作招生、人才培養方案制定、課程開發、教學實施、教學場地、教學管理、學生管理等內容。
第三章 招生
第八條 相關專業與合作企業負責開展招生宣傳及報名工作。要求每年初相關專業通過制作宣傳冊等形式深入企業開展招生宣傳,宣傳學校和專業,以及試點項目的報名條件、學生待遇、學習形式、考核方式等。原則上每個專業當年招生報名人數在20人以上。
第九條 教務處及紀檢監察設計處每年四月中旬負責組織報名資格審查、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二元制”試點項目采取“文化綜合知識考試+專業基礎考試與崗位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考試辦法,單獨組織考試和錄取。
第四章 教學
第十條 相關專業負責按照《福州職業技術學院“二元制”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專業教學管理辦法(試行) 》組織教學,并完成或達到第十一條到第十五條的要求。
第十一條 采取“校企雙主體、工學一體化”教學方式,校企對接技能崗位要求,共同制定并實施人才培養方案。課內總學時一般以1600~1800學時為宜,專業課教學可在實際工作崗位進行。通識課和專業課都要加強實踐性教學,實踐性教學課時原則上要占總課時數50%以上。專業課程實習實訓運用真實任務、真實案例教學的覆蓋率達90%以上。依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指導意見》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報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審定,教務處備案、課程標準案等教學文件在學校網站公示,供學生(學徒)和社會查詢。
第十二條由學校專業教師、企業技術人員共同組成教學團隊,原則上專業教師一般擔任公共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程的理論部分的教學,其余課程由企業教師擔任。原則上技能實踐的專業課程在企業完成,企業教師承擔實踐課程教學任務要在60%以上。企業教師薪酬標準按照《福州職業技術學院“二元制”企業教師管理規定(試行)》執行。
第十三條合理安排教學計劃,充分利用業余時間靈活安排教學。探索采取彈性學制,實行學分管理。合作企業選派一名教學管理人員,薪酬標準按照《福州職業技術學院“二元制”企業教師管理規定(試行)》執行。
第十四條 強化實習實訓環節。企業要為學徒提供符合產業發展最新技術和技能崗位最新要求的實習實訓環境。充分利用企業生產線、生產設備以及學校實訓設施設備等,推動校企共建生產性實訓基地,提高實習實訓裝備水平,廣泛開展生產性實訓教學。
第十五條 完善學業考核機制。校企共同制定課程和實訓的評價標準,共同參與全過程考核評價。考核評價要突出“過程考核、綜合評價、以人為本”,將課堂表現、平時作業、實踐環節和期末考試成績有機結合,綜合評定成績。積極引導學徒參加職業資格技能鑒定考試,畢業時力爭獲得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第十六條 校企合作開發課程,編寫專業校本教材及公開出版教材,要求每個合作專業三年內校企合作編寫所有專業核心課程的校本教材。
第五章 學生管理
第十七條 相關專業按照福州職業技術學院“二元制”學生管理辦法,在學生工作處指導下,對學生進行管理。實行雙輔導員制,合作企業選派一名輔導員協助學生管理。
第六章 考核
第十八條 產學研與實訓中心每年六月份對相關專業進行年度考核,并將本年度試點工作報告上報教育廳。經過考核,不具備“二元制”辦學基本條件的專業停止“二元制”招生。
第十九條 三年期滿,試點專業將接受教育廳的終期驗收,產學研與實訓中心負責組織相關專業進行終期驗收考核。驗收不合格的專業取消兩年申報教育廳教改項目的資格。
第七章 經費
第二十條 學校按每生每年2000元標準給予每個試點項目補助,作為“二元制”辦學經費的補充,每個試點項目補助經費上限為20萬元。補助經費用于經費用于企業管理人員、企業教師、企業輔導員的薪酬補貼,以及合作辦學條件等。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產學研與實訓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