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職業技術學院2017-2018學年參與校企“互兼互聘”的兼職人員中,阿里巴巴大數據學院教師蔡東蛟、江荔、章丞,特殊教育學院教師傅剛,文化創意學院教師林海榕,交通工程學院教師林少芳等分別在福建中銳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智眾軟件技術有限公司、福建金科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協同電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福建薈源國際展覽有限公司、東南(福建)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擔任兼職。這6位教師提交的材料經產學研與實訓中心、教務處及人事處審核,結果均為合格。
根據《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校企人員“互兼互聘”管理辦法(修訂)》(榕職院綜〔2016〕115號)第十二條的規定:“企業兼職年度考核為“合格”的可認定為完成學院規定的年度到企業頂崗掛職任務”,因此教務處認定蔡東蛟、江荔、章丞、傅剛、林海榕、林少芳6位教師完成2017-2018學年企業實踐的任務,確認2018年實踐天數各為26.4天。
產學研與實訓中心 教務處 人事處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