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產教融合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閩政辦〔2020〕51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現對政策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95號)的重點任務,精準對接產業需求,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服務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就深化產教融合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提出若干措施。
二、起草思路
1.對接國家要求。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職業教育的重要論述為指導,落實國家關于職業教育工作的重要部署,結合我省實際,明確我省深化產教融合、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具體措施。
2.堅持問題導向。圍繞我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推進中的瓶頸和制約因素,統籌協調職業教育和產業行業企業發展需求,著力解決技術技能人才供需“兩張皮”的問題,促進職業教育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良性互動、精準對接,支撐產業轉型升級。
3.多方借鑒經驗。學習借鑒廣東、江蘇、山東等省份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先進經驗,把準思路對策,推動我省職業教育內涵發展、特色發展、高質量發展。同時,充分吸納我省各地在職業教育改革中的好做法好經驗,上升為省政府政策舉措,在全省推廣實施。
4.體現福建特色。進一步凝練福建特色,以職業教育產教深度融合發展支撐兩大協同發展區建設,以“二元制”改革為抓手深化校企協同育人,以組建區域應用型本科高校、職業院校辦學聯盟探索職業教育貫通發展等。
三、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全文共九條措施:
1.統籌職業教育與區域發展布局。與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同步推進職業教育布局,80%以上易地新建的職業院校建到產業園區。推動福州新區職教城建設,支持廈門市建設職業教育創新發展高地,支持設區市加大職業教育園區建設,完善兩大協同發展區職業教育合作交流機制。
2.實施產教融合型城市建設試點行動計劃。支持泉州市開展首批國家級產教融合型城市試點,推動有條件設區市創建第二批國家級產教融合型城市試點。到2022年遴選一批省級產教融合型城市試點。
3.實施產教融合型行業試點行動計劃。推進重要行業領域深化產教融合,到2022年培育建設10-15個引領產教融合的省級產教融合型行業部門(行業組織)。
4.實施產教融合型企業試點計劃。建立產教融合型企業認證制度,圍繞我省重點產業,到2022年遴選100個省級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試點。探索一個專業對多個企業“1+N”協同模式的現代學徒制,鼓勵規模以上企業按職工總數的2%安排實習崗位。
5.探索企業參與辦學途徑。允許公辦應用型本科高校、職業院校有條件的與企業共同舉辦非營利性的混合所有制二級辦學機構。鼓勵公辦應用型本科高校、職業院校和企業合作共建非獨立法人的產業學院,到2022年遴選50個省級示范性產業學院。
6.開展校企融合發展項目建設。鼓勵和支持應用型本科高校、職業院校與企業在人才培養、就業創業、隊伍建設、技術創新等方面開展項目合作。校企共建相關專業群,與工業園區、重點企業合作,加大訂單式復合型人才培養。實行校企人員互兼互聘制度,職業院校“雙師型”教師占比達到75%以上。
7.推動院校開展職業培訓。鼓勵校企共建職工培訓中心、繼續教育基地,開展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性培訓等,到2022年職業培訓人次達到在校生規模的1.2倍以上。
8.加大職業院校人才引進力度。開通職業院校教師引進“綠色通道”,完善職業院校引進緊缺急需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賽前三名等獲獎者、行業企業一線優秀技能人才的政策舉措。
9.完善職業教育支持政策。從表揚激勵、經費支持、稅收優惠等方面,完善職業教育政策支持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