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美化校園,進一步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優化服務、提高相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服務質量;營造干凈、有序、優美的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有關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校園環境衛生管理及評比辦法。
一、評比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堅持爭先創優的原則;
3.堅持動態考評、全面促進的原則。
二、評比范圍
1.校園環境衛生:南、北區主干道及周邊環境衛生;
2.樓宇:1號教學樓、2號教學樓、行政樓、實驗樓、實訓樓、電子大樓、特教大樓。
三、評比頻次
由后勤管理處組織學校學生干部對評比范圍內劃分區域進行檢查評比,每周三下午檢查評比一次,每月統計公布一次,并進行排名:100分-86分為優秀,85分-74分為良,75分-65分為中,64分-60分為及格,60分以下為不及格。
四、評分細則
(一)樓宇評比采取100分制,分為兩個部分:教室和公共區域
1.教室50分:主要包括地面(10分)、桌面(10分)、課桌抽屜(10分)、講臺、黑板(10分),墻面(5分)、垃圾清運(5分);
2.公共區域50分:主要包括走廊(5分)、樓梯(10分)、扶手(5分)、照明燈(5分)、開水間(5分)、衛生間(10分)、公共窗戶、公共墻體(10分);如收到教師投訴(投訴扣分加倍)等。
(二)校園環境衛生采取100分制(另有附加分10分):
主干道、人行道、無焚燒垃圾、樹葉(40分)、垃圾桶、無亂張貼、涂寫、刻劃、噴涂等現象(30分)、道路無積水(15分)、綠化帶道路(15分);附加分(10分):噴泉、田徑場衛生間;
(三)由后勤管理處派專人對參評的學生干部進行培訓后對指定劃分區域進行評比。
五、評比獎懲
1.每月綜合分數高者由物業管理處做出嘉獎,每月綜合分數低者物業管理處做出相應處罰。
2.對評比分數低于60分的校園環境責任片區和樓宇,第一次進行發放限期整改通知書,第二次將依據合同約定進行相應的處罰。
六、評比要求
1.校園環境責任片區和樓管員應認真對待衛生評比工作,切實貫徹領導安排的工作。
2.對不重視、不配合、不尊重檢查評比人員的,取消當月評比資格并直接排尾。
七、以上如有未盡事宜以《學院委托物業服務管理合同》為準。
附件:1.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環境衛生管理旗評分表(校園100分);
2.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環境衛生管理旗評分表(樓宇公共區域50分);
3.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環境衛生管理旗評分表(樓宇教室50分)
附件:文明校園評比表.xls
后勤管理處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