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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務員200人!寧波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社會招聘公告
發布者: 發布時間:2021-07-28 瀏覽次數:2540 站務員200人!寧波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社會招聘公告 1、站務員200人!寧波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社會招聘公告 2、寧波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綜合物業服務分公司2021年度招聘崗位信息(第二批) 受寧波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委托,浙江省對外服務公司寧波分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計劃 二、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后正式報名,至8月12日24:00截止,以簡歷投遞時間為準。 三、招聘渠道 本次招聘發布公告,按照簡歷投遞—簡歷篩選—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及綜合素質測評等程序依次進行,并根據招聘計劃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提交寧波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寧波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根據浙江外服寧波分公司提交的名單經公示和體檢后辦理錄用手續。 四、招聘流程 (一) 簡歷投遞 1. 應聘者需通過考試報名系統進行簡歷投遞,其余途徑投遞或重復投遞、逾期投遞均視作無效簡歷。報名途徑如下(以下兩種途徑均可): (1)PC端報名入口:http://zjnbwf.pinge360.com/exam/20 (2)微信端報名入口: 2.簡歷投遞成功的,請于報名截止時間內關注報名系統審核反饋情況。 (二) 簡歷篩選 浙江外服寧波分公司按照招聘要求對收到的簡歷進行篩選,符合條件者,簡歷篩選通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簡歷篩選不通過: 1.簡歷中無聯系方式或聯系方式錯誤者; 2.簡歷中應聘崗位不明確者; 3.專業要求、工作經驗等與發布的招聘要求不相符者。 (三) 資格審查 1.簡歷篩選通過者應完成現場資格審查。浙江外服寧波分公司以短信的形式告知簡歷篩選通過者資格審查的時間和地點。簡歷篩選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 2.簡歷篩選通過者需于指定時間內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前往浙江外服寧波分公司(寧波市甬江大道1號寧波書城8號樓A座9樓)完成現場審查。應聘者提供的所有證件材料均應客觀真實有效,證件不全或所提供證件與簡歷信息不相符者,取消應聘資格。未按要求完成資格審查的視作放棄應聘資格。 3.浙江外服寧波分公司于資格審查現場復核報名資料原件并告知筆試準考證下載事宜,應聘者需及時下載并妥善保管準考證。身份證和準考證為進入筆試考場的憑證。 (四) 筆試 1.浙江外服寧波分公司負責筆試的命題、組織、閱卷等工作。筆試采用統一考試、統一標準閱卷的方式,題型為客觀題,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判斷題,時長2小時,時間暫定2021年8月,具體以短信通知為準。筆試須知詳見附件1。 2.筆試總分100分,其中80分為崗位相關知識,20分為寧波軌道交通相關信息。站務員崗位相關知識指定書目為《城市軌道交通高技能人才培訓系列教材—站務員》(書號:ISBN 978-7-5643-5512-8)。 3.浙江外服寧波分公司負責將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的1.2:1確定筆試通過人員,最后名次出現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排名由浙江外服通過“浙江外服寧波”微信公眾號發布。 (五) 面試及綜合素質測評 1.浙江外服寧波分公司負責以短信的形式告知筆試通過人員面試的時間和地點,筆試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試總分100分,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工作經歷、工作業績,專業知識水平,個人優缺點等綜合素養。面試須知詳見附件2。 2.應聘者面試成績為各面試官打分的平均分。面試的組織與分數統計由浙江外服寧波分公司負責。 3.面試及綜合素質測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 擬錄用人員確定 應聘者總成績10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浙江外服寧波分公司負責統計應聘人員總成績,并將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遞交寧波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寧波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以短信形式向擬錄用人員發放擬錄用通知。 (七) 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寧波市國資委官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八)體檢及錄用 1.擬錄用人員統一參加寧波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安排的入職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入職體檢標準》、《寧波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入職體檢管理辦法》執行,體檢合格者按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2.擬錄用人員入職時間根據寧波軌道交通新線工程建設進度、工作需要具體安排。 五、其他 (一)本次社會公開招聘由寧波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委托并且只委托浙江省對外服務公司寧波分公司進行,請應聘者注意甄別,謹防上當受騙。 (二)應聘者需在招聘期間保持本人手機暢通,以免招聘相關信息無法通知。凡因通訊不暢導致無法聯絡到本人的,均視作本人放棄應聘資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筆試指定書目購書費用自理。應聘者可向浙江外服寧波分公司電話咨詢或資格審查時現場咨詢購書事宜、招聘相關信息等。 (四)本次報名相關資料概不退還。 聯系電話:朱老師17757497176、0574-88018469、0574-87327162。 1.考生開考前20分鐘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兩證缺一不可),對號入座,然后將準考證及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 2.本次筆試為閉卷考試,采用答題卡方式,考試時務必攜帶藍(黑)色字跡鋼筆或水筆進入考場,計算器、快譯通、電子詞典、書籍、報刊等有關資料和手機等通訊工具一律不準帶入考場。已攜帶的,應關機并放置至監考人員的指定位置,不得帶至考位。 3.答題前,考生應檢查試卷是否有缺頁、破損或污跡,若有此現象應立即向監考人員提出更換。 4.答題過程中,應先用藍(黑)字跡的鋼筆或水筆在試卷規定的位置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請勿弄臟、弄破試卷、答題紙,不得在試卷或答題紙上做標記或附紙。 5.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開考60分鐘后,才能交卷離場。交卷時舉手示意,待監考老師確認后方可離場。考試過程中不得離開考場。 6.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嚴禁交頭接耳、夾帶傳遞資料、窺視他人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 7.考試結束鈴響,須立即停止答卷,聽從監考人員安排有序離場,嚴禁將試卷帶出考場。 8.違反本須知規定者、考試作弊者或在考場內嚴重擾亂筆試秩序,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工作人員的,取消應聘資格。 1.應聘者于通知時間憑身份證進入面試候考室,并根據引導入座。 2.考生禁止攜帶書籍、報刊等資料和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已攜帶的,應關機并放置至監考人員的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3.考生在面試期間要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服從管理。考生進入面試候考室后按照工作人員安排等候面試,實行集中封閉管理,不得隨意出入候考室、不得大聲喧嘩、禁止與外界人員接觸、嚴禁在場內抽煙。 4.面試開始后,考生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指定面試室。 5.面試結束后,考生應按照工作人員指定線路離開考場,不得回到候考室,嚴禁在考場附近停留和大聲喧嘩。 6.違反本須知規定者或在考場內嚴重擾亂面試秩序,無理取鬧、辱罵、威脅考官及工作人員的,取消應聘資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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