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閩人社辦〔2021〕17號)精神,為做好學校2021年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組織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格
項目申報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報人須是省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畢業五年內(畢業證書時間為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在閩創業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含香港、澳門、臺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
(二)申報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創辦獨資、合資企業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創業實體,并為該申報項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等)經營者。
(三)申報人在創業企業或實體中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
(四)已獲得往年福建省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的不再重復申報,一經發現將取消其評審和資助資格。
二、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人須通過網上申報,申報須提交以下資料電子版:
(一)申報人身份證(港澳高校畢業生提供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高校畢業生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個人證件照、畢業證書、獲獎證明材料、知識產權證書等。
(二)多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公司股東出資情況表等。
(三)創業項目計劃書(綱要見附件1)。
申報人應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有效,材料一經提交,不得更改。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評審和資助資格,并列入誠信黑名單。
三、申報流程
(一)動員報名
各二級學院組織在校生及畢業五年內在閩創業的畢業生進行申報,于2021年3月31日前填寫《2021年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1)并連同創業項目計劃書報送至三創辦林雯靜老師處(郵箱:2689149759@qq.com)。
(二)評審優化
2021年4月7日前,學校邀請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優化,申報項目根據評審專家反饋意見進一步完善項目。
(三)項目申報
項目申報人在2021年4月9日17:30之前,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網址:http://220.160.52.58/,以下簡稱申報平臺),按要求進行網上注冊和項目申報。操作步驟為:點擊申報平臺右上角“服務平臺入口”,選擇“個人注冊”,進入畢業生業務服務平臺,選擇“創業項目申報”模塊。申報操作過程如有疑問,可聯系平臺技術人員,聯系方式0591-87540939。
(四)項目評審及結果公示
2021年7月31日前,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將對資格審核通過的創業項目進行分級評審,包括書面評審、實地考察和現場答辯三個環節。9月30日前,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公示和公布評審結果,并按照各項目資助等級撥付資金。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視,做好優質項目推薦。請各二級學院做好項目申報工作的宣傳動員和跟蹤服務,鼓勵動員在校創業學生及畢業五年內的創業畢業生積極參與,對具備申報條件、成長性好的優質創業項目予以重點推薦,切實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的網上申報工作。商學院、阿里巴巴大數據學院、文化創意學院、交通工程學院須推薦不少于3個創業項目,建筑工程學院、機器人學院、機電工程學院須推薦不少于2個創業項目,國際教育學院、特殊教育學院須推薦不少于1個創業項目。
2. 做好服務,積極營造良好氛圍。各二級學院要加強項目輔導和孵化培育,跟蹤掌握扶持項目的運營情況,幫助解決項目實施和經營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發現和樹立一批學生自主創業典型,大力宣傳他們的創業先進事跡,積極營造鼓勵創業、扶持創業的良好氛圍。
附件:1.創業計劃書綱要
2.福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
申報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