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設高教主賽道(含國際參賽項目)。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參賽項目類型
1.“互聯網+”現代農業,包括農林牧漁等;
2.“互聯網+”制造業,包括先進制造、智能硬件、工業自動化、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材料、軍工等;
3.“互聯網+”信息技術服務,包括人工智能技術、物聯網技術、網絡空間安全技術、大數據、云計算、工具軟件、社交網絡、媒體門戶、企業服務、下一代通訊技術、區塊鏈等;
4.“互聯網+”文化創意服務,包括廣播影視、設計服務、文化藝術、旅游休閑、藝術品交易、廣告會展、動漫娛樂、體育競技等;
5.“互聯網+”社會服務,包括電子商務、消費生活、金融、財經法務、房產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訓、醫療健康、交通、人力資源服務等。
參賽項目應結合以上分類及自身項目實際,合理選擇項目類型。參賽項目不只限于“互聯網+”項目,鼓勵各類創新創業項目參賽,根據行業背景選擇相應類型。
二、參賽方式和要求
1.本賽道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校組建參賽團隊,每個團隊的成員不少于3人,原則上不多于15人(含團隊負責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核心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得借用他人項目參賽。
2.根據參賽團隊負責人的學籍或學歷確定參賽團隊所代表的參賽學校,且代表的參賽學校具有唯一性。按照參賽學校所在的國家和地區,分為中國大陸參賽項目、中國港澳臺地區參賽項目、國際參賽項目三個類別。國際參賽項目和中國港澳臺地區參賽項目可根據當地教育情況適當調整學籍和學歷的相關參賽要求。
3.所有參賽材料和現場答辯原則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語言需求,請聯系大賽組委會。
三、參賽組別和對象
根據參賽項目所處的創業階段、已獲投資情況和項目特點等,分為本科生創意組、研究生創意組、初創組、成長組、師生共創組。具體參賽條件如下:
(一)本科生創意組
參賽項目具有較好的創意和較為成型的產品原型或服務模式,在大賽通知下發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類登記注冊,并符合以下條件:
1.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團隊負責人及成員須均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專科生。
2.學校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不能參加本組比賽(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參賽申報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創意組
參賽項目具有較好的創意和較為成型的產品原型或服務模式,在大賽通知下發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類登記注冊,并符合以下條件:
1.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團隊負責人和團隊成員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專科生。
2.學校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不能參加本組比賽(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參賽申報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創組
參賽項目工商等各類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不超過1輪次,并符合以下條件:
1.參賽申報人須為初創企業法定代表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教育),或畢業5年以內的學生(即2016年之后的畢業生,不含在職教育)。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大賽通知發布之日后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2.初創組項目的股權結構中,參賽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股權不得少于10%,參賽成員股權合計不得少于1/3。
3.學校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不含基于國家級重大、重點科研項目的科研成果轉化項目)可以參加初創組,允許將擁有科研成果的教師的股權與學生所持股權合并計算,合并計算的股權不得少于51%(學生團隊所持股權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長組
參賽項目工商等各類登記注冊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冊);或工商等各類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2輪次以上(含2輪次),并符合以下條件:
1.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定代表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教育),或畢業5年以內的學生(即2016年之后的畢業生,不含在職教育)。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大賽通知發布之日后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2.成長組項目的股權結構中,參賽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股權不得少于10%,參賽成員股權合計不得少于1/3。
3.學校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不含基于國家級重大、重點科研項目的科研成果轉化項目)可以參加成長組,允許將擁有科研成果的教師的股權與學生所持股權合并計算,合并計算的股權不得少于51%(學生團隊所持股權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師生共創組
基于國家級重大、重點科研項目的科研成果轉化項目,或者教師與學生共同參與創業且教師所占權重比例大于學生(如已注冊成立公司,教師持股比例大于學生)的項目,并符合以下條件:
1.參賽項目如已注冊成立公司,公司注冊年限不得超過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冊),師生均可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大賽通知發布之日后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股權結構中,師生股權合并計算不低于51%,且學生參賽成員合計股份不低于10%。
2.參賽申報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教育),或畢業5年以內的學生(即2016年之后的畢業生,不含在職教育)。
3.參賽項目中的教師須為高校在編教師(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職)。
四、獎項設置
1.本賽道設置金獎、銀獎、銅獎,中國大陸參賽項目設金獎150個、銀獎350個、銅獎1000個,中國港澳臺地區參賽項目設金獎5個、銀獎15個、銅獎另定,國際參賽項目設金獎50個、銀獎100個、銅獎350個。
2.本賽道設置最佳帶動就業獎、最佳創意獎、最具商業價值獎、最具人氣獎等若干單項獎。
3.本賽道設置高校集體獎20個、省市優秀組織獎10個(與職教賽道合并計算)和優秀創新創業導師若干名。
五、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條款的最終解釋權,歸第七屆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組委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