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設立職教賽道,推進職業教育領域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組織學生開展就業型創業實踐。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參賽項目類型
1.創新類:以技術、工藝或商業模式創新為核心優勢;
2.商業類:以商業運營潛力或實效為核心優勢;
3.工匠類:以體現敬業、精益、專注、創新為內涵的工匠精神為核心優勢。
二、參賽方式和要求
1.職業院校(包括職業教育各層次學歷教育,不含在職教育)、國家開放大學學生(僅限學歷教育)可以報名參賽。
2.大賽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校組建團隊,每個團隊的參賽成員不少于3人,原則上不多于15人(含團隊負責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核心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得借用他人項目參賽。
三、參賽組別和對象
本賽道分為創意組與創業組。
1.創意組
參賽項目具有較好的創意和較為成型的產品原型、服務模式或針對生產加工工藝進行創新的改良技術,在大賽通知下發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類登記注冊。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職業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學生或國家開放大學學歷教育在讀學生。
2.創業組
參賽項目在大賽通知下發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類登記注冊,且公司注冊年限不超過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冊)。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定代表人,須為職業院校全日制在校學生或畢業5年內的學生(即2016年之后的畢業生)、國家開放大學學歷教育在讀學生或畢業5年內的學生(即2016年6月之后的畢業生)。企業法人在大賽通知發布之日后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已完成工商等各類登記注冊的參賽項目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股權不得少于10%,參賽成員合計不得少于1/3。
學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項目只能參加創業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參賽申報人排名第一的除外),允許將擁有科技成果的教師的股權與學生所持股權合并計算,且股權不得少于51%(學生團隊所持股權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師持股比例大于學生團隊持股比例的項目,不能報名參加職教賽道,可參加高教主賽道師生共創組(詳見附件1)。
四、獎項設置
1.本賽道設置金獎50個、銀獎100個、銅獎350個。
2.本賽道設置院校集體獎20個,省市優秀組織獎10個(與高教主賽道合并計劃),優秀創新創業導師若干名。
五、其他
各地要成立有職業教育部門參與的職教賽道工作小組,推進各階段的賽事組織工作。
本附件所涉及條款的最終解釋權,歸第七屆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組委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