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 id="vwwcz"><acronym id="vwwcz"><input id="vwwcz"></input></acronym></em>

<tbody id="vwwcz"><pre id="vwwcz"></pre></tbody>

    <th id="vwwcz"></th>

    <th id="vwwcz"></th>
    <tbody id="vwwcz"><pre id="vwwcz"></pre></tbody>
    <th id="vwwcz"><pre id="vwwcz"></pre></th>
    1. <tbody id="vwwcz"><pre id="vwwcz"></pre></tbody><rp id="vwwcz"></rp>
    2. <th id="vwwcz"><pre id="vwwcz"></pre></th>
    3.   歡迎訪問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就業信息網! 今天是:
      返回學院首頁
       

      轉發《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發布者:林雯靜    發布時間:2016-06-28    瀏覽次數:231

      福建省教育廳文件


      閩教學〔201625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2016年普通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是教育領域重要的民生工程,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專門召開了電視電話會議,對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最近,省政府又印發了《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閩政〔201625)和《專題會議紀要》。當前是做好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關鍵時期,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扎實做好今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指導服務

      (一)切實加強就業創業工作組織領導。各地各高校要切實落實就業創業工作“一把手”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及時研判形勢,協調解決存在問題;要健全就業工作保障機制和就業指導服務機制,落實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形成學生、教學、招生、團委等部門綜合治理,齊抓共管態勢,以更大的決心、更實的舉措推進高校畢業生更高質量就業創業。

      (二)著力提高就業創業指導服務能力和水平。各地各高校要進一步完善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體系,實施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積極主動與人社部門對接,抓住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登記和精準服務環節,做好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工作。75日前,各高校要將準確的未就業畢業生實名信息導入到“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幫助每一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盡快實現就業創業。要充分發揮校園招聘、網絡招聘主渠道作用,多渠道收集發布就業信息,在畢業生離校前再組織舉辦系列校園招聘活動,最大限度提高畢業生就業率

      (三)進一步強化畢業生思想教育和宣傳引導。各地各高校要利用微博、微信、校園網等新媒體,加強就業創業宣傳和政策解讀,做到分時段、分類別為畢業生精準送政策、送指導、送信息。要及時掌握每位畢業生的就業狀況和求職意愿,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指導,及時疏導化解畢業生求職焦慮等心理問題,幫助畢業生調整就業預期。要加強畢業生就業形勢研判和輿情監控,及時化解潛在矛盾,及時發現和處理可能出現的不穩定因素和問題,嚴防不利于畢業生就業創業和社會安全穩定的新聞炒作。要通過舉辦創業優惠政策宣傳、創業典型巡講、畢業典禮等活動,營造就業創業氛圍。

      二、突出重點,落實政策措施

      (一)扎實抓好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及時制定并公布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開設創新創業課程,配齊配強專兼職教師隊伍。要制定并落實鼓勵大學生創新創業的學分轉換、保留學籍休學創業等具體政策措施。要主動聯合社會力量建設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創建一批高校創新創業標準園區,設立創新創業學院,落實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要加強創新創業導師隊伍建設,通過建立導師庫、導師工作室、導師俱樂部等形式,組織導師深入學校開展講座、論壇、大講堂和結對幫扶等系列活動,全程指導服務大學生就業創業。要落實創新創業教育專項資金,支持創新創業教育教學及實踐活動。組織好福建省第二屆“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第九屆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等賽事活動,通過各類大賽激發學生的創新創業熱情,提高學生的創新創業能力。

      (二)認真做好困難畢業生精準幫扶。各地各高校要完善以人為本的就業援助體系和就業困難畢業生幫扶的長效機制,建立就業困難畢業生信息庫,準確掌握家庭困難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農村生源畢業生以及殘疾畢業生等具體情況,做到建檔立卡,一人一策。學校領導對家庭、就業困難畢業生要親自過問,指定專人具體負責,千方百計幫助他們實現就業。要高度重視畢業生權益保護,反對就業歧視,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不得將畢業證書發放與就業簽約掛鉤,杜絕虛假就業協議。

      (三)強化畢業生就業數據信息統計與監督管理。各高校要充分發揮就業創業對教育教學的反饋作用,在年底前編制發布本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及時將畢業生就業狀況反饋給培養端,制定推進高校專業結構調整的指導意見,建立完善學科專業、類型、層次和區域布局動態調整機制,包括專業預警、退出機制和專業建設激勵機制,建立社會需求為導向的學科專業結構和以就業需求和素質養成為導向的人才培養實踐性、創新型體系,推動人才培養階段的改革。

      (四)抓緊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貫徹落實“閩征〔20167號”文件精神,抓住學生離校前的有利時機,進一步加大宣傳動員力度,及時將《福建省大學生應征入伍宣傳手冊》和省教育廳黃紅武廳長《致大學生朋友們的一封信》發到每位大學生(含新生)手中。要針對畢業生、在校生、新生不同特點,開展點對點、面對面宣傳發動,確保完成動員上站體檢在校生人數占本校男生數4%的動員任務。要實時掌握學生應征報名、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和預定兵工作進展情況,落實好高考錄取通知書中寄送征兵宣傳單,確保完成本校入伍大學生數量達到在校男生數1.5%的征兵任務。

      三、落實責任,加強督導檢查

      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和督導檢查機制,把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作為學校績效考評、辦學水平評估等的重要內容,把各項政策措施和重點工作落實完成情況作為督查重點,及時發現問題,查找原因,以督查促整改、抓落實。要加大問責力度,對工作不落實、就業率低的學校和個人,要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并追究領導責任。下半年,省教育廳將按照“閩教辦學20166號”文件要求,適時開展就業創業工作隨機督查,強化督查結果運用。




      福建省教育廳

      2016621








      (主動公開)


      抄送:教育部學生司、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省人社廳、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辦

      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2016621日 印發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院

      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閩政〔201625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2016年,福建省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總數達到26.2萬人,各地要堅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現就做好今年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通知如下:

      一、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

      (一)落實高校畢業生創業優惠政策。各地要把創業引領計劃納入本地區“雙創”工作總體安排,加大人力財力投入和工作推動,細化落實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場地支持等創業扶持政策,深化落實工商登記改革,推動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深入實施。將我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扶持政策范圍逐步延伸至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以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持大學生創業活動,為創業大學生提供財政資金、金融資金、社會公益資金和市場創投資金等多渠道資金支持。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財政廳、發改委、科技廳、商務廳、經信委、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農業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要根據人才培養定位和創新創業教育目標要求,修訂創新創業教育人才培養方案,建立人才培養創新創業協同育人新機制。建立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面向全體學生開設創業指導等方面的課程,并納入學分管理。改革教學方法和考核方式,制定扶持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管理辦法,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和轉換制度,支持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或轉入創新創業教育學院學習。配齊配強創新創業教育教師隊伍,將創新創業教育業績作為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崗位聘用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實施教師創新創業教育能力提升計劃,開展高校創新創業教師專項培訓,將高校教師創新創業教育的意識和能力作為崗前培訓、課程輪訓、骨干研修的重要內容。開展高校創新創業總結宣傳推薦工作,加強對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典型經驗的宣傳和學習。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財政廳,各高校

      (三)強化創業專項培訓。各級人社部門要以有創業愿望的大學生為重點,編制實施專項培訓計劃,進一步豐富適合大學生的創業培訓項目,充實創業培訓師資,加強創業培訓質量監督,提高培訓針對性有效性。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化平臺等載體,試點開展開放式在線創業培訓。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財政廳、教育廳、團省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四)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遴選一批高校畢業生創業優秀項目,給予3萬~10萬元的資金扶持;繼續支持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支持高校建設大學生創業園,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創辦孵化基地(創業園)。開展大學生返鄉創業行動試點工作,推動大學生返鄉創業優惠政策落實,在項目資金、創業輔導、創業培訓等方面給予扶持。加強導師隊伍建設,組織創業導師與創業大學生結對幫扶,為創業大學生提供精準幫扶。各高校要通過學校自設、校外合作、風險投資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扶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持大學生創業活動。建立健全大學生創新創業指導服務專門機構,為創業大學生提供持續幫扶、全程指導、一站式服務。打造創新創業服務體系信息網絡平臺,實現國家、省、校三級互通互聯的信息服務,實時提供創新創業政策、市場動向等信息,并做好項目對接、知識產權交易等服務。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財政廳、教育廳、團省委、農業廳、農行福建省分行,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五)營造高校畢業生創業氛圍。舉辦“中國創翼”青年創業創新大賽福建省賽和“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各類創業競賽展示活動,支持鼓勵學校參加國際、國家各類大賽,并自主創辦符合學科專業特點的各種創業競賽。各地要積極開展創業優惠政策宣傳、創業典型巡講、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和創業項目展示推介會等活動。各地、各高校要切實抓好高校畢業生創業情況的跟蹤統計,積極建立臺賬,掌握動態。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科技廳、商務廳、經信委、教育廳、省委宣傳部、團省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二、實施“大學生就業促進計劃”

      (一)開展高校畢業生求職招聘服務。落實2016年全省綜合性、區域性、行業性等系列公益招聘會舉辦計劃,促進求職服務向校園延伸覆蓋,為畢業生求職提供更富針對性的精細化崗位信息服務。充分發揮校園市場的重要作用,主動聯系用人單位,通過舉辦分層次、分類別、分行業的招聘活動,提高招聘效率。圍繞我省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開展求職招聘服務,組織用人單位赴省外招聘緊缺急需專業畢業生,重點吸引閩籍畢業生回鄉就業。繼續對舉辦畢業生公益性招聘會的人才服務機構給予畢業生就業公共服務專項補貼。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二)強化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服務。省級人社部門要與教育部門、高校建立畢業生就業信息共享機制,做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的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工作,實施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及時、準確、全面銜接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信息。各級人社部門要持續為他們提供就業信息和指導服務,切實做到“離校不離心、服務不斷線”。要重點圍繞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登記和精準服務兩個環節,主動提供職業指導、崗位信息、技能培訓、就業見習等服務,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都能在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三)實施萬名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全省組織1萬名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活動,其中省級就業見習計劃1000名。各設區市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在統籌使用上級補助資金基礎上,保障畢業生見習期生活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險所需經費。對見習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各地可適當提高財政補貼標準。2016年起,省級財政不再單項補助各地高校畢業生見習工作補助資金,見習工作所需經費由各地在統籌上級補助資金基礎上列支。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各高校

      (四)做好就業困難畢業生援助工作。重點做好長期失業的畢業生和家庭困難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等各類就業困難群體援助工作。建立就業困難畢業生信息庫,摸清底數,建檔立卡,準確掌握就業困難畢業生群體的具體情況。加大各類國家和省基層就業項目對高校困難畢業生的傾斜力度,在相關項目中積極吸納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將求職創業補貼對象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求職創業補貼。各地、各高校設立貧困學生就業專項援助資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未就業畢業生到外地求職。實施“一人一策”專項幫扶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就業指導、崗位推薦、技能培訓和組織專場招聘活動等,做到精準發力、精準幫扶。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財政廳、團省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五)建立精準推送就業服務機制。推進建設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平臺。各地、各高校要探索運用移動互聯新技術搭建靈活多樣的就業信息服務平臺,推進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與高校校園網、中國公共招聘網鏈接,打造互聯互通、優質高效的“互聯網+就業服務”模式。廣泛利用手機等移動終端,開展訂制服務,根據畢業生需求,將他們的求職意愿與用人單位崗位相對接,實現智能化供需匹配,為畢業生精準“送崗位、送政策、送指導”,實現就業服務個性化、信息化。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團省委、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三、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和生產一線就業

      (一)鼓勵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中小微企業吸納畢業生的社保補貼、培訓補貼、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要針對中小微企業特點,主動組織中小微企業集中開展校園招聘活動,引導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社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教育廳

      (二)統籌實施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實施“三支一扶”計劃、選調生和大學生村官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和農村緊缺師資代償學費計劃。在崗位安排上向省級重點扶貧開發縣傾斜,向水利建設、社區服務、養老服務、文化建設、基層服務保障等公益崗位傾斜。繼續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崗醫師計劃,開展為4個設區市定向培養本土化大專學歷醫學人才,為49個基本財力保障縣縣級醫院定向培養本科臨床醫學專業人才工作。

      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民政廳、教育廳、衛計委、團省委;配合單位:省委編辦、財政廳

      (三)健全鼓勵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的保障機制。建立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生活補貼定期調整機制,自201711日起,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前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社區計劃低200元),確定基層服務項目畢業生生活補貼標準,按年度進行調整。落實服務基層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提高公務員定向招錄成效。縣及縣以上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應安排一定比例的專門崗位,面向符合條件的服務基層畢業生招考。落實鄉(鎮)事業單位對服務基層畢業生的考核聘用政策,鼓勵畢業生服務期滿后留在服務單位或面向農村基層就業。

      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民政廳、教育廳、衛計委、團省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配合單位:省委編辦、財政廳

      (四)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和新興領域就業。各地區要結合城鎮化進程和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求,充分挖掘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及殘疾人服務、農技推廣等基層公共管理和服務領域的就業潛力,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要因地制宜,結合地方經濟發展需要,深入挖掘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創造的就業機會。要大力引導高校畢業生到金融保險、節能環保、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和旅游休閑、健康養老、社會工作、文化體育等生活性服務業就業。要適應現代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和新農村建設需要,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農業新技術、新品種研發和現代農業經營管理等領域就業。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民政廳、教育廳、衛計委、農業廳、團省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配合單位:省委編辦、財政廳

      (五)繼續做好高校學生征兵工作。與兵役機關密切配合,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及早啟動2016年高校學生征兵工作。逐項落實國家和我省的各項政策,重點落實好退役高校學生士兵專項研究生招生計劃、新生宣傳單、升學、就業創業和招考錄用等政策,提請做好大學生士兵退伍復學準備工作。各高校要落實宣傳動員工作任務,明確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逐人開展宣傳動員,組織參加“網上咨詢周”“征兵宣傳月”等活動,對大學新生、在校生、畢業生等不同群體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動員,確保高校學生征兵數量和質量進一步提高。

      責任單位:省征兵辦、教育廳、人社廳、民政廳、衛計委、公安廳、財政廳,各高校

      四、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一)加強就業創業政策宣傳。各地各高校要分類歸納、精準解讀國家和我省促進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措施,充分運用互聯網新媒體、發揮校園網等平臺功能推送政策信息。通過組織人社局長進校園宣講、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專項活動等方式進行集中宣傳,讓畢業生對就業創業政策應享盡知。要建立教育部門、高校、院系、班級四級聯動的政策宣傳網絡,學校領導、院系領導、輔導員、班主任都要主動宣講就業創業政策。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財政廳、省委宣傳部,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二)提升就業指導服務質量。結合行業動態和發展需求,建立以課堂教學為主渠道,講座、論壇、培訓為補充的就業指導課程體系,把高校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加快建設一支職業化、專業化、專家化的就業創業指導工作隊伍,舉辦就業指導人員的培訓班,重視解決就業創業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問題,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中充分考慮就業創業指導教師的工作業績,并在同等條件下予以適當傾斜。人社部門要針對畢業生就業需求,創新服務理念和模式,主動將公共就業服務工作延伸到各高校,組織大學生參觀人力資源市場、創業孵化基地,通過現場解答政策、模擬招聘求職等活動,幫助畢業生熟悉職場,掌握求職方法技巧,提高就業競爭力。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各高校

      (三)進一步優化高等教育結構。要充分提高對高等學校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調整的認識,圍繞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優化結構辦出特色,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不斷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優化院校布局、學科專業、類型、層次結構和人才培養機制,促進多學科交叉和融合,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鼓勵具備條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技術類型高等學校轉型,以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為突破口,加快應用型、技術技能型、復合型、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推進高職院校開展現代學徒制培養,促進高等職業教育快速適應經濟新常態,為區域發展培養各層次創新型、應用型、技術技能人才。推動大學生參加形式多樣的實習實訓、社會實踐和志愿活動,增強就業創業能力。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高校

      (四)積極發揮就業反饋作用。加強畢業生就業創業與職業發展狀況跟蹤調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各高校要在每年年底前編制和發布本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將創新創業相關情況以及有就業意愿尚未就業畢業生、升學、暫不就業等內容納入就業質量報告,更加科學、客觀地反映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狀況和特點。要積極發揮就業創業狀況對教育教學的反饋作用,充分聽取行業主管部門、經濟部門、就業部門以及有關行業組織的意見,進一步完善學科專業預警、退出管理辦法,健全就業與招生計劃、人才培養、經費撥款、院校設置、專業調整的聯動機制,促進人才培養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各高校

      五、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督促檢查和動態監測

      (一)開展專項督促檢查。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落實經常性聯合督導機制,把各項政策措施和年度重點工作的落實完成情況作為督查重點,協調落實畢業生就業政策、就業經費和就業項目等問題,推動落實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各項政策措施。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二)消除就業歧視維護就業公平。推動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公開,創造有利于流動就業、公平就業的良好環境。嚴格按照“三嚴禁”“四不準”的要求,加強對招聘活動的規范管理和招聘信息審核,努力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等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欺詐行為,及時糾正各類就業歧視現象。高校要加強維權教育,切實防范“試用期陷阱”等危害畢業生權益的不法行為。進一步加強畢業生就業數據信息監督管理工作。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國資委、教育廳,各高校,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優化規范就業工作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切實做好畢業生檔案、戶口、組織關系等轉遞和手續銜接工作,做到簡便、快捷、高效。各高校要切實落實“一把手”工程,把就業創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判形勢,協調解決存在問題。各高校要健全就業部門牽頭,招生、教學、學生、武裝、團委等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定期研究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做到開學有部署、工作有分工、過程有檢查、年終有總結。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高校

      (四)加強就業創業數據統計。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狀況統計指標體系。從2016年起,各高校要重點統計有就業意愿尚未就業畢業生、暫不就業畢業生等指標。建立三級聯動機制,輔導員(班主任)及時了解每一位畢業生的就業狀況和意愿,院系認真核實匯總就業數據,各學校每月要通過“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與監測系統”和“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實時更新畢業生就業信息,確保就業數據信息及時、真實和準確。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社廳、公安廳,各高校,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五)加強就業形勢研判與維護就業形勢穩定。各地、各高校要加強畢業生就業動態監測,科學、及時研判就業形勢。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大型畢業生招聘會、校園招聘活動的安全安保工作,落實招聘會安全的主體責任,嚴防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加強就業困難畢業生心理疏導工作,及時化解潛在矛盾。

      責任單位:省人社廳、教育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六)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保障機制。各高校要進一步健全就業創業工作機構,配備指導教師,開辟專用場地,加大經費投入,切實做到“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省級財政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經費保障力度,各級政府要按規定對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政策、就業項目和就業服務所需資金給予保障。各高校要根據就業工作任務要求,把畢業生就業工作經費納入年度經費支出計劃。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人社廳、教育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高校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和各高校要根據國家和省政府關于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部署,結合本通知精神認真抓好落實,抓緊制定具體貫徹意見,并于20166月底前抄報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667

      福州職業技術學


      榕職院畢〔20166

      轉發《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院):

      為進一步加強2016年學院畢業生管理,做好2016屆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工作,保證學院畢業生順利就業創業,現轉發《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1625號)文件,請各系(院)根據文件精神,按照院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安排,做好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工作,努力提高畢業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并做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信息登記;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提高就業創業指導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加強困難幫扶,建立雙困畢業生檔案,做好就業困難畢業生精準幫扶工作;進一步加強征兵宣傳動員力度,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2016627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2016627日印發



      Copyright @2014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就業信息網)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福州大學城聯榕路8號(綜合樓4樓) 電話:0591-87360327 | 閩ICP備15019752號
      另类综合在线视频区,另类专区欧美国产,另类第二页国产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