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處室、中心、館:
根據學院《關于規范辦理教職工學歷(學位)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相關人事工作安排,我處擬于6月份開展上半年教職工學歷(學位)更改工作,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報送材料
1.《干部學歷、學位更改申報表》(一式四份);
2.《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教師、行政人員進修申請表》(一式一份)及書面申請(如有,無需填寫);
3. 前置學歷、學位和后置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四份);
4. 現學歷、學位的學籍檔案(學籍檔案主要包括:報考表或報考審批表、學籍登記卡、成績總表、畢業生登記表、畢業生鑒定表、畢業論文評審表、招生簡章以及省(區、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或就讀院校加蓋公章的招生錄取通知書或錄取名單等);
5. 教育部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的學歷電子認證頁面打印件(一份)(更改學歷的填寫)。
請需要更改學歷、學位的教職工于6月15日前將以上材料按順序整理裝袋后,報送人事處羅希老師處,逾期將推遲到2016年下半年10月份辦理。
附件:1.干部學歷、學位更改申報表
2.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教師、行政人員進修申請表
人事處
2017年6月2日
附件1:
干部學歷(學位)更改申報表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性別 | 籍貫 | 民族 | |||||||||||
工作單位 | |||||||||||||||
原學歷 (學位) | 何時何校何專業 畢業及畢業證號 | ||||||||||||||
現學歷(學位) | 學習起 訖時間 | 畢業 證號 | |||||||||||||
畢業院校及專業 | |||||||||||||||
本人申報理由 | 年月完成在職攻讀,申請將(學歷)學位更改為(學歷)學位。 | ||||||||||||||
所在單位初審意見 | |||||||||||||||
教育管理部門意見 | |||||||||||||||
干部主管部門意見 | |||||||||||||||
備 注 | |||||||||||||||
說明:1、學歷更改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縣(市)區或市直部門以上黨委組織部從事部門審批;2、“教育管理部門意見”一欄由市委黨校或市教育局填寫。其中屬黨校教育獲得的學歷報送市委黨校審核并簽署意見;屬國民教育獲得的學歷報送市教育局審核并簽署意見。3、填寫此表一式四份,報干部主管部門審批并分別存入個人檔案和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以及干部本人留存。
附件2: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教師、行政人員進修申請表
姓名 | 年齡 | 工作 年限 | 申請進修時間 | ||||||||||
所在系、部、處 | 職稱 | ||||||||||||
今年任課情況 | |||||||||||||
已進修情況 | |||||||||||||
擬進修學校、 課程及方式 | 學 時 | 學 費 | |||||||||||
進修理由 | |||||||||||||
系、部、處意見 | |||||||||||||
教務處意見 | |||||||||||||
人事處意見 | |||||||||||||
學校研究 審批意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