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8年福建省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報名審查考核工作,根據《福建省201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
一、審核機構
2018年福建省省級“三支一扶”計劃報名人員的院校審核工作,由報名畢業生所在高校負責。
二、審核對象
報名參加2018年福建省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的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審核時間
2018年4月7日—4月28日。
四、審核方式
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fjbys.gov.cn/)進行網上審核。
五、審核內容
(一)審核報名畢業生是否屬于按照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和研究生招生計劃招收的本、專科(高職)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非在職研究生。
(二)審核報名畢業生填報的報名信息(民族、政治面貌、在校表現等情況)是否屬實,并簽署審核意見。
(三)審核報名畢業生在校期間本專業(班級)綜合測評排名情況、家庭經濟狀況并根據相應情況進行量化評分。學校評分包含兩部分,共32分,評分辦法為:
1.綜合測評排名情況(滿分30分)。按照學生畢業時綜合測評排名情況,進行量化評分:綜合測評排名為1%,得30分;綜合測評排名為2%,得30-0.5分,即每增加1%,則減少0.5分,如2%得29.5分、3%得29分、4%得28.5分,以此類推;綜合測評排名前61%之外,得0分。
2.家庭經濟狀況(滿分2分)。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的(含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得2分;畢業生非家庭經濟困難的,該項不得分。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需附學校有關部門統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四)“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和《福建省2018年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省內高校畢業生報名人員考核匯總表》(見附件1),由各高等院校在4月28日前分別寄送至畢業生報名崗位所在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三支一扶”辦(寄送地址詳見附件2)。
六、工作要求
??堅持“誰審核、誰把關、誰負責”的原則,扎實做好報名、考核相關工作。省“三支一扶”辦負責報名人員審核工作的統籌指導。各院校負責報名人員審核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審核過程中,如出現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的,將依照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附件1:福建省2018年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省內高校畢業生報名人員考核匯總表.doc
附件2:福建省各設區市“三支一扶”辦聯系表.doc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
2018年3月16日
附件1
福建省2018年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省內
高校畢業生報名人員考核匯總表
學校:(蓋章)
序號 | 姓名 | 是否屬全日制畢業生 | 是否同意報名 | 綜合測評 量化得分 (最高為 30分) | 加分情況 (家庭經濟困難得2分,非家庭經濟困難不得分) | 總得分情況 (最高為3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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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及學校有關部門統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由各院校在4月28日前分別寄送至畢業生報名崗位所在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三支一扶”辦。
填表人: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