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團總支:
一年來,學院各基層團組織在院黨委和各黨總支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以及省第九次黨代會、市第十次黨代會精神,不斷強化思想引領,不斷創新教育實踐,充分發揮學生黨團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取得了良好成績。為了樹立典型,進一步激勵學院團員青年勤奮學習、銳意進取,院團委、學生處擬在“五四”期間評選、表彰一批成績突出的“紅旗團總支”、“紅旗團支部”、“優秀團員干部”、“優秀共青團員”,現將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一)紅旗團(總)支部評選條件
1、班子建設好。團(總)支部班子健全、團結、工作職責明確,能按照團章和團內有關規定,定期召開支部團員大會,改選支部委員會;團(總)支部書記政治思想好,工作熱情高,在團員青年中有一定威望。
2、制度落實好。“三會兩制一課”制度(支部團員大會、支委會、團小組會、團員教育評議制度、團員年度團籍注冊制度、團課制度)健全落實,團員教育、管理工作正常,發展團員能堅持標準,履行程序,團員比例高于學院的其他支部,團費收繳工作正常。
3、活動開展好。團(總)支部能自覺地圍繞學院中心工作經常地開展思想教育、文化娛樂和社會公益等活動,大多數團員青年學生突出在活動中起作用受教育,支部工作有特色。
4、作用發揮好。團(總)支部能堅持不懈地加強團員隊伍建設,提高團員素質,團員自覺地履行團章規定各項義務,各方面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團支部能通過發揮團員的模范作用,增強在同學中的吸引力,使團支部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發揮黨的助手和生力軍作用。
(二)優秀共青團員條件:
1、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具有共產主義信念,積極靠攏黨組織,追求政治進步。
2、模范履行團員義務,遵守團的各項組織紀律,熱心團的工作,在遵守校紀校規和參加學院各項活動中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3、熱愛專業,勤奮學習,成績優良,注重職業技術鍛煉,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體育鍛煉。
(三)優秀團干評選條件
在具備優秀團員條件的基礎上,熱心為團集體工作,為同學服務,工作積極肯干,有工作實績,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在團員青年中有較高的威信,能起骨干作用。
二、評選名額(詳見附表)
1、紅旗團總支:按全院團總支數的20%-30%進行推薦。
2、紅旗團支部:約按全院支部數的30%進行推薦。
3、優秀團員:按系團員數的4%進行推薦。
4、優秀團干:按系團員數的2%進行推薦。
三、評選辦法
1、“紅旗團總支”由各系團總支對照《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團總支工作考核條例》進行自評和總結,院團委將在各系團總支自評和總結的基礎上通過查閱原始檔案材料、聽取各方面意見以及各系團總支日常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綜合評定,評選學院“紅旗團總支”。
2、“紅旗團支部”由各系團總支根據《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團支部工作考核條例》進行初評,并提供先進材料上報院團委審核。
3、“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團干部”由各團支部推薦到團總支,團總支研究決定推薦。
四、推薦要求
請各系團總支務必本著認真的態度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好評選推薦工作。各基層團組織在推薦先進集體得個人名單前,要充分發揚民主,走群眾路線,把師生公認的先進推選上報。各團總支應于3月20日之前將推薦名單、推薦表及先進事跡材料(學院團先進集體的事跡材料不少于1500字,先進個人的事跡材料不少500字)上報院團委,逾期視為棄權。學院將在各團總支推薦學院“紅旗團支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團干部”的基礎上評選產生福州市團先進集體和個人。
共青團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二0一二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