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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網絡系統安全管理制度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1-12-23瀏覽次數:1824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網絡(以下簡稱校園網)及信息資源的安全運行和使用管理,確保校園網的健康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暫行管理辦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為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校園網是由學校投資建設,為學校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的現代化信息基礎設施,是學術性、非贏利性的計算機網絡。由校園網負責部門負責維護和管理的校園網絡主、輔節點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及以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構成的校園網絡應用、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校園網的服務對象是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機構,全校教職工和學生,以及其他經學校授權的單位及個人。

              第三條  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個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制作、復制、傳播和查閱下列信息: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法規實施的;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煽動非法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七)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八)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九)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十)以非法民間組織名義組織活動的;

            (十一)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五條  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將校園網延伸至校外或將校外網絡引入至校園內學生宿舍,不得利用校園網開展贏利性活動。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進入校園內開展因特網業務。

              第六條  校園網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系統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也可以委托相關單位指定人員代為管理子節點設備。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校園網負責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七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內的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修改未授權的服務器、工作站的數據和內容。

      二、安全保護運行

              第八條  未經授權,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點、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第九條  校園網學院網站上發布的信息由學院授權部門發布。

              第十條  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賬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相關管理人員必須對用戶口令保密,除安全保衛等部門工作需要外,不得向任何部門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第十一條  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十二條  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第十三條  校園網主、輔節點設備及服務器、終端設備設施等發生案件后,校園網負責部門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報案并保護現場。

              第十四條  發生危害校園網安全的突發事件,按《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預案》處理。

              第十五條  校園網用戶應做好防毒殺毒措施,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

              第十六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播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錄閱傳播淫穢、色情資料。

              第十七條  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⑴可向Internet公開的;⑵可向校內公開的;⑶可向本部門公開的;⑷可向有關部門或個人公開的;⑸僅限于本部門內使用的;⑹僅限于個人使用的。

              第十八條  對所有聯網計算機及使用人員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各部門多人共用的上網計算機的使用要嚴格管理。各部門第一負責人為網絡安全責任人,各部門要做好本部門使用計算機的管理。

              第十九條  校園網負責部門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了有效地防范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統一服務管理。

              第二十條  在學院開設的服務器及個人上網行為必須保持日志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于六十天。

      三、違約責任與處罰

              第二十一條  違反第四條及第十二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向學院領導及保衛部門報告,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告,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違反第十一條規定的偵聽、盜用行為一經查實,將提請學院給予行政處分,并在校園網上通告;對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本人加倍賠償受害人損失,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賬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二十三條  故意傳播或制造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系統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四、其

              第二十四條  本管理制度中所指的部門為學院的各系(部)、處室、中心、館、科、所。

              第二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中所指的校園網負責部門為現代教育技術中心。

              第二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

      現代教育技術中心

      二O一O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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