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激勵學生奮發向上,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促進我院學生的全面發展,獎勵單項表現突出的學生,特設立“學習優秀獎”、 “科技創新獎”,并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范圍
在校全日制普通專科學生。
二、評選條件
1、熱愛黨,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道德品質優良,遵守大學生守則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
2、在專業學習、科技創新能力等方面有突出表現。
3、無違紀現象。
4、熱愛學校,努力學習,成績優良,責任感強。
三、評選項目
1、學習優秀獎:凡獲得學習優秀獎者,無考試成績不合格。
(1)、業務學習成績在本專業學生人數5%,但未獲得本學年綜合獎學金者,發給學習單項獎學金100元。
(2)、計算機等級考試獎學金:計算機通過國家等級考試:計算機專業獲三級、四級證書者,分別一次性發給獎金100元、200元;非計算機專業獲得二級、三級、四級證書者,分別一次性發給獎金100元、200元、400元。
(3)、英語等級考試獎學金:英語專業獲CET-6級證書,一次性發給獎金200元;非英語專業獲CET-4級證書者,一次性發給獎金200元;獲CET-6級證書者,一次性發給獎金400元。
2、科技創新獎
(1)、凡個人參加各類比賽獲得國家級一等獎者,一次性獎勵1000元;獲二等獎者,一次性獎勵800元;獲三等獎者,一次性獎勵600元;獲得國家級優秀獎者一次性獎勵400元。
(2)、凡個人參加各類比賽獲得省級一等獎者,一次性獎勵300元;獲二等獎者,一次性獎勵200元;獲三等獎者,一次性獎勵100元;獲得省級優秀獎者一次性獎勵80元。
(3)、凡個人參加各類比賽獲得市級一等獎者,一次性獎勵200元;獲二等獎者,一次性獎勵150元;獲三等獎者,一次性獎勵100元;獲得市級優秀獎者一次性獎勵50元。
(4)、個人在發明創造、科技制作、撰寫論文等方面獲得國家、省、市、院級獎勵的參照以上標準執行。
四、評選辦法及程序
1、各單項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時間在9月評選。
2、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單項獎學金評選申報表》并附相應佐證材料,由所在系部推薦,向學生處申報;
3、凡獲得各類獎項的個人或集體,均可向學院提出申請,填寫單項獎勵申請表,并附有關發獎部門的獲獎證書復印件,輔導員、系(部)簽署意見,以系為單位,匯總至學生處,經相關部門復核后上報院領導審批。
五、本辦法解釋權屬學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