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司關于做好2015年高校
輔導員在職攻讀思想政治教育博士
學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現將《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關于做好2015年高校輔導員在職攻讀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學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5〕6號)轉發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積極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福建師范大學要認真做好招生各項工作,并及時將考生筆試和復試成績、錄取人員中校內外生源比例結構、一線專職輔導員占比等情況報送我廳思想政治工作處;復試由我廳與福建師范大學共同組織。
省教育廳思想政治工作處聯系人:謝秋運,聯系電話:0591-87091278。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辦公室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關于做好2015年高校輔導員
在職攻讀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學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各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各有關高校: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號)、《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教育部令第24號)和《普通高等學校培訓規劃(2013-2017)》(教黨〔2013〕9號)對加強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的要求,教育部決定在2015年繼續實施高校輔導員在職攻讀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學位專項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校輔導員在職攻讀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學位專項計劃為定向培養招生計劃,含在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下達的2015年博士生招生總規模和國家計劃之內(具體招生計劃見附件1)。專項計劃招生名額不得挪作他用。
二、各省(區、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要向本地區高校廣泛宣傳教育部有關招收高校輔導員攻讀博士學位的政策,積極組織推薦綜合素質高、工作能力強、善于科研創新并有志于長期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校優秀輔導員和學生工作骨干報考,同時做好資格審查工作。各招生單位(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及其他有關高校)所在省(區、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要對招生單位錄取人員的比例結構進行把關,原則上招生單位所在學校生源不能超過其招生總名額的三分之一。
三、各招生單位要根據高校輔導員培養目標,確定相應的考核內容、方式和辦法。嚴格執行教育部有
四、各招生單位要加強復試工作,由招生單位及其所在省級教育工作部門、所在學校共同組織復試。要組織包括指導教師在內的三人以上復試小組,根據思想政治教育學科的培養要求、高校輔導員的工作性質和特點,考察高校輔導員的綜合素質,結合考生考試成績與工作實績,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并對考生資格進行復查。招生人數在6人以上的招生單位,原則上有1個以上的名額招錄邊遠欠發達地區和未設立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省份的生源。
五、2015年高校輔導員在職攻讀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學位工作仍按以往辦法執行。有關報名條件補充如下:
1. 報考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學位的報考人員為在院(系)一線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編在崗的專職輔導員和高校學生工作系統優秀骨干。其中,各招生單位招收一線專職輔導員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額的70%以上。報考人員需經所在學校學生工作部門、人事部門推薦,所在地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審核通過。
2. 報名時應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滿3年,且具有碩士學位,有兩名思想政治教育學科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本科、碩士所學專業不受限制。年齡不超過45周歲(
招生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司聯系,聯系電話:010-66097662。
附件:1.2015年高校輔導員攻讀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學位專項計劃
2.高校輔導員在職攻讀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1
2015年高校輔導員攻讀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學位
專項計劃
單位:人
單位 | 計劃數 | 單位 | 計劃數 |
北京師范大學 | 9 | 南開大學 | 7 |
河北師范大學 | 3 | 遼寧大學 | 3 |
東北師范大學 | 12 | 哈爾濱師范大學 | 6 |
復旦大學 | 7 | 南京師范大學 | 7 |
浙江大學 | 8 | 安徽師范大學 | 4 |
福建師范大學 | 6 | 山東大學 | 8 |
鄭州大學 | 6 | 武漢大學 | 12 |
中南大學 | 6 | 華南師范大學 | 7 |
廣西師范大學 | 6 | 西南大學 | 8 |
西南交通大學 | 6 | 陜西師范大學 | 7 |
西北師范大學 | 6 | 大連海事大學 | 2 |
湘潭大學 | 2 | 貴州師范大學 | 2 |
合計 | 150 |
附件2
高校輔導員在職攻讀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學位
報考資格審查表
姓 名 | | 性 別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出生日期 | |||||||
工作學校 | 工作院系(部門) | |||||||
民 族 | 身份證號 | |||||||
專業技術職 務 | 行政職務 | |||||||
畢業學校 | 最后學位 | 最后學歷 | ||||||
畢業專業 | 畢業日期 | 從事學生工作年限 | ||||||
所帶班級 和學生數 | ||||||||
郵寄地址及電話 | ||||||||
獲獎情況: | ||||||||
工作學校學生工作部門推薦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工作學校人事部門推薦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職能處室審核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