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政〔2013〕87號)以及國家以往出臺的有關高校學生入伍優惠政策,目前福建省教育系統鼓勵高校學生入伍的政策主要有:
(一)復學(入學)政策
1.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在校生,應征入伍后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由高校保留其學籍,退役后2年內可以復學就讀。
2.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大一新生,應征入伍后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由高校保留其入學資格,退役后2年內可以入學就讀。
(二)免試和轉專業政策
1.在校大學生士兵退役復學的,公共體育、軍事技能訓練和軍事理論等課程免予考試,直接獲得學分。
2.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復學,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三)高職(專科)升學政策
1.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經歷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入伍前為高職(專科)畢業生,或入伍前為高職(專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了高職學業準予畢業的,可以免試入讀成人本科,也可參加普通專升本考試,實行招生單列計劃、單獨劃線、單獨錄取。
2.參軍入伍的高職(專科)翌年畢業生,已取得規定學分,可免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答辯,征集入伍時由所在學校按學制規定的畢業時間填寫、頒發畢業證書。
3.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后,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四)國家資助學費政策
1.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
2.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3.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標準,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五)新生錄取通知書附寄征兵優惠政策
高校新生錄取通知書中附寄應征入伍優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附寄應征入伍宣傳單,宣傳單主要內容包括優惠政策概要、報名流程指南、學籍注冊要求等。
(六)退役后就業服務政策
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隨遷(直轄市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