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差旅費管理辦法(節選)
一、總則
1.學校實行公務出差審批制度。教職工出差需填報《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教職工出差審批單》(附件1),其中外出調研的需附調研方案,并按學校請假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1)二級經費列支的公務出差審批:各院(部)出差、培訓、會議、調研應經二級院(部)黨政聯席會議集體研究通過后由院(部)經費負責人審批,并在公務結束后及時將參加出差、培訓、會議、調研經費開支等在院(部)內部公示(附件2)。院(部)經費負責人按《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經濟責任制管理辦法》(榕職院綜〔2016〕63號)對所簽署的教職工的出差、培訓、會議、調研事項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效益性負第一責任。院(部)經費負責人進修培訓及差旅費由分管校領導審批。
(2)學校經費列支的公務出差審批: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分管校領導審批。分管校領導出差由學校主要領導審批。
(3)科研業務出差審批:按照學校科研經費管理辦法辦理。
(4)赴國境外的出國審批:按上級和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2. 學校嚴格執行省市財政部門制定的差旅費標準。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二、城市間交通費
1.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附件3),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2.出差人員購買機票,應當優先購買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確定的我國航空公司航班的優惠機票。
出差人員應當做好公務出行計劃安排,盡可能選擇低價機票,原則上不得購買全價機票。政府采購機票優惠率的變動情況,在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站(www.gpticket.org)上查詢。
全國公務機票服務的政府采購工作已由財政部統一組織完成,國內航空公司按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給予公務機票價格優惠,出差人員可使用公務卡在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站(www.gpticket.org)、具備公務機票銷售資質的各航空公司直銷機構或代理機構為本人或其他公務人員購票(具備資質的機構在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站上查詢)。
3.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4.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學校或所在部門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復購買。
三、住宿費
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
1.出差到除閩侯縣、連江縣貴安以外的市轄縣(市)以及距市區較遠的瑯岐、亭江、壽山、日溪、宦溪地區的,按照《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市轄縣(市)出差住宿費標準表》(附件5)規定的相關地區出差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
2.工作人員省內出差按照《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省內差旅住宿費標準表》(附件5)規定的相關地區出差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
3.工作人員省外出差按照《福州職業技術學院赴全國各地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附件6)規定的相關地區出差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
四、伙食補助費
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出差天數在15天(含15天)以內的伙食補助費按照標準發放,出差天數15天以上2個月(含2個月)以內的伙食補助費按照標準的50%發放,出差天數2個月以上的伙食補助費按照標準的25%發放。
五、市內交通費
1.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出差人員出差天數在15天以下(含15 天)市內交通費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天數15 天以上2 個月(含2 個月)以內的市內交通費每人每天40 元包干使用,出差天數2個月以上的市內交通費每人每天20元包干使用。
2.出差人員由學校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六、參加會議、培訓的差旅費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培訓的,應按會議、培訓統一安排住宿(特殊情況應提前報備),并憑會議、培訓通知報銷會務費、培訓費、注冊費、資料費等票據(考察費不予報銷)。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其中,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往返各1天計發,當天往返的按1天計發。
七、校外(含境外)人員、來校面試人員、參加進修人員的差旅費
1.學校邀請的國外、境外和校外專家、學者來校講學及參加科研活動等的差旅費,經邀請部門的分管校領導或學校主要領導批準同意后,列入“差旅費”核算范疇。其報銷標準原則上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限額執行,不發放其相關補助費用,市內交通費據實予以報銷。
2.異地來校面試人員經錄用報銷面試往返火車硬席(硬座、硬臥)或高鐵/動車二等座,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3.參加訪問學者等進修的差旅費報銷,按學校學習進修有關規定執行。
八、報銷管理
1.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超標準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2.城市間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和規定標準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準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往返駐地和機場的專線地鐵、客車費用憑據報銷。
3.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目的地的標準報銷,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后到達目的地的標準報銷。
4.出差結束后應按學校報銷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出差審批單》(附件1)、主辦單位通知文件、機票、車船票、住宿費發票(含住宿費結算清單)等憑證。外出調研、參觀、考察報銷應提供調研方案并附調研報告。
5.各類旅行社開具的發票不得作為學習、培訓、考察、調研等活動的報銷憑據。
6.出差無住宿發票的,按如下處理:
(1)出差人員若住在自己家里,或到邊遠地區出差,無法取得住宿費發票,由出差人員書面說明情況并按審批權限經所在部門領導、分管校領導批準后,可報銷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2)工作人員經學校領導審批同意到異地從事裁判、仲裁、監督、巡考、巡視工作,由對方單位免費提供住宿的,需憑通知或邀請函,可報銷城市間交通費,市內交通費按往返各1天計發,當天往返的按1天計發。
(3)其他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情況,不予報銷住宿費以及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7.出差往返交通票據不全的,原則上不給予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確屬特殊情況,出差人應據實作出合理解釋說明,按審批權限經所在部門領導、分管校領導批準后,給予報銷伙食補助費及市內交通費。
8.工作人員到閩侯縣、連江縣貴安參加會議、培訓,不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到閩侯縣、連江縣貴安和長樂機場開展其他公務活動,當天往返的,不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當天無法往返需要住宿的,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執行。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不包括出租小汽車)憑據報銷。
九、監督問責
1.各部門應當加強對本部門工作人員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的管理,對本部門出差審批手續、差旅費預算及規模控制負責,相關領導、財務人員等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出差人員對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負責。對未經批準擅自出差、不按規定開支和報銷差旅費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2.各部門應當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審計處及上級有關部門對出差活動及相關經費支出的審計監督。主要內容包括:
(1)出差活動是否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2)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3)差旅費報銷是否符合規定;
(4)是否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5)差旅費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況。
3.出差人員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
4.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1)出差審批控制不嚴的;
(2)虛報冒領差旅費的;
(3)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
(4)轉嫁差旅費的;
(5)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的;
(6)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附件1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教職工出差審批單
年月日
申 請 人 填 寫 | 部門: | 姓名: | 職務(職稱): |
同行人員: |
出差任務: |
地點: | 申請交通工具: |
時間:年月日起至月日止,預計天 |
費用預算 ( 元 ) |
合計 | 城市間交通費 | 住宿費 | 會務費(培訓費) | 伙食補助費及市內交通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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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及繳納會務費(培訓費)的聲明 |
本次差旅費及繳納的會務費(培訓費)等本人: 1.未用于個人觀光旅游;2.未用于購買會議紀念品;3.未用于其他應個人承擔的項目。聲明人(簽名): |
部門審批 人 填 寫 | 是否屬于本部門確定支持參加的學術會議、專業培訓或調研學習等范圍:1.是() 2.否() |
同意乘坐的交通工具:1.飛機()2.火車(含動車高鐵)()3.輪船() 4.其他() |
是否同意據實開支:1.是( )2.否( )(若填否,請注明具體報銷項目和金額) |
經費開支項目: |
部門審批人審核意見: |
校分管領導審核意見: |
校主要領導審批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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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
二級院(部)進修培訓及差旅費公示單
根據《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差旅費辦法(修訂)》(榕職院綜〔2017〕35號)要求,現將XXXX(姓名)進修培訓及差旅費實際開支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XX年XX月XX日至XX日。聯系電話:
姓名: |
出差(進修、培訓、調研等)地點: |
出差(進修、培訓、調研等)內容: |
時間:年月日至月日共天 |
預算開支:元 |
實際開支:元 |
其中:城市間交通費元(交通工具:) |
住宿費元(住宿天,每天元) |
會務費元 |
培訓費元 |
出差補貼元 |
其他支出元 |
(1)元 |
(2)元 |
附件3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
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等級標準表
| 火車(含高鐵、動車、 全列軟席列車) | 輪船(不包括旅游船) | 飛機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
廳局級及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 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 二等艙 | 經濟艙 | 憑據報銷 |
其他人員 | 火車硬席(硬座、硬臥),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 | 三等艙 | 經濟艙 | 憑據報銷 |
附件4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
出差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標準表
單位:元/人·天
地區(城市) | 伙食補助費 | 市內交通費 |
閩清、永泰、長樂、福清、閩侯、連江、羅源 | 40 | 80 |
廈門、泉州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龍巖、寧德 | 100 | 80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寧夏 | 100 | 80 |
西藏、青海、新疆 | 120 | 80 |
附件5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市轄縣(市)出差住宿費標準表
工作人員出差到除閩侯縣、連江縣貴安以外的市轄縣(市)以及距市區較遠的瑯岐、亭江、壽山、日溪、宦溪地區的住宿費標準如下:
單位:元/人·天
縣(市) | 住宿費標準 |
廳局級及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 其他人員 |
閩清、永泰 | 450 | 350 |
長樂、福清、閩侯、連江、羅源 | 480 | 380 |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省內差旅住宿費標準表
單位:元/人·天
地區(城市) | 住宿費標準 |
廳局級及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 其他人員 |
廈門 | 500 | 400 |
福州、泉州、平潭綜合實驗區 | 480 | 380 |
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龍巖、寧德 | 480 | 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