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主要工作任務
四、預算收支總體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七、財政撥款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十、名詞解釋
十一、附表
2018年部門預算經市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將我單位2018年部門預算說明如下:
一、部門主要職責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服務福州市產業轉型升級和人的全面發展,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二)致力發揮學院的專業特色和優勢,積極開展應用研究和區域技術創新,開展教育精準扶貧;
(三)致力于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區域文化,推動文化傳承創新,繁榮社會主義文化;
(四)致力于建設省內一流、國內知名、特色鮮明的優質高職院校,不斷提升辦學水平。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包括16個行政教輔部門及12個教學單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單位名稱 | 經費性質 | 人員編制數 | 在職人數 |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 | 全額撥款 | 598 | 481 |
三、部門主要工作任務
2018年,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的主要任務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為主線,以穩中求進和狠抓落實為基點,著力補短板、抓內涵、創特色、樹品牌,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職業教育,在管理創新、專業建設、教學改革、創新創業、精準扶貧、科研與社會服務、國際合作等方面得到長足發展,為“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圍繞上述任務,重點完成以下工作:
(一)對接產業轉型升級,建設特色專業聚集區。
(二)深化校企合作,建設產教融合引領區。
(三)聚焦區域需求,建設社會服務創新區
(四)打造高素質教師隊伍,建設師資培育示范區。
(五)推進教學改革,建設人才培養核心區
(六)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建設“一帶一路”先行區
(七)提升教育扶貧能力,建設精準扶貧共享區
(八)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文化交流展示區
(九)實施學校治理工程,提高管理效能
(十)深入開展思政教育主題活動,全面推進黨建思政工作
(十一)加大統籌力度,提升后勤服務保障能力
(十二)加強安全教育管理,維護學校安全穩定
四、預算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18年,福州職業技術學院部門收入預算為19965.16萬元,比上年增加4492.26萬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支出增加及上級補助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423.85萬元,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撥款7044.01萬元,單位經營服務收入0萬元,單位結余結轉資金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2497.3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19965.16萬元,比上年增加4492.26萬元,其中:人員支出9841.2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753.56萬元,公用支出2331.56萬元,項目支出6038.79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0423.85萬元,比上年增加1994.96萬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項目(按項級科目分類統計)包括:
(一)高等職業教育支出(2050305科目)9947.07萬元。主要用于學院二期工程建設、教學實驗設備購置、人才引進、學生助學金及教職工人員經費等方面支出。
(二)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2080502科目)187.29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高齡補貼、提租補貼、護理費、一次性增發工資及離退休人員公務費等支出。
(三)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2081199科目)289.49萬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系特教學生學費、住宿費、生活補助、專用設備購置及教學業務經費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單位2018年度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財政撥款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8633.36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7729.8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二)公用經費903.5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8年預算安排26.8萬元。主要用于學校教職工出國(境)培訓、交流、學習,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數。
(二)公務接待費
2018年預算安排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單位2018年沒有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2018年預算安排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單位2018年沒有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福州職業技術學院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福州職業技術學院不是行政單位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福州職業技術學院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310萬元,其中: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采購預算額698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截止2017年底,福州職業技術學院部門本級及所屬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8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8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11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福州職業技術學院部門共設置績效目標5個,涉及財政撥款資金1789.49萬元。
十、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3.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18年福州職業技術學院預算批復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