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職業技術學院
關于2017年清明節期間工作時間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院)、處室、中心、館: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7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6〕17號),現將我院2017年清明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放假時間: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共3天,其中,2017年4月4日(星期二)為清明節法定節假日。4月3日(星期一)的課程調至4月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六)照常上班、上課。
2.放假期間,請各部門、各系(部、院)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師生員工度過一個文明安全的假期。
特此通知
院長辦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