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同學,你知道“四不準”是什么嗎?
恕我孤陋寡聞,這我真不知道。
那讓我來告訴你吧!
樂意傾聽!
為維護畢業生權益,嚴防發生“被就業”現象,教育部再次發文《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統計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9〕22號),強調各高校要嚴格執行“四不準”規定,市教委就業中心為督促高校執行教育部規定,隨機向部分畢業生發送“四不準”調查短信。
原來是這樣。那么它的具體內容又是什么呢?
別急,這就為你解答。
所謂“四不準”呢,就是:
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
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
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
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
原來如此。
接下來,再讓我來給你講講現實生活中“四不準”的一些表現形式吧!
好的!
一、違反“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的表現形式:
1.以實習為要挾,告訴學生:“簽了就業協議才能出去實習”。
2.學生如果不交就業協議,需要每天到輔導員處簽到并說明情況。
3.就業協議和畢業論文(設計)的成績掛鉤。
4.以是否能順利畢業為要挾,強迫畢業生與指定的用人單位簽約。
5.把簽定就業協議作為評優評先的必要條件。
6.強制或引導畢業生依靠家庭關系簽訂虛假就業協議或“幫助”畢業生與其指定的用人單位簽訂虛假就業協議。
7.學校編寫回答電話或者短信抽查的模板,強制要求畢業生按照模板回答上級部門的抽查。
二、違反“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的表現形式:
1.學校畢業流程或通知上寫明了要完善就業流程,才能拿到畢業證或學位證,如果沒交回就業材料,就領不到畢業證或學位證。
2.實習完后,不管是否繼續留用,都必須在就業協議上蓋章,學生才能領取畢業證或學位證。
3.通過學生干部或其他形式通知畢業生,若不交回就業材料就不能參加答辯或領不到畢業證或學位證。
4.告訴畢業生:“如果不交就業協議,在領取畢業證或學位證的時候會很麻煩,或者延遲領取。”
5.就業協議與學習成績掛鉤,把沒簽就業協議的畢業生算作學習成績掛科,以此扣發畢業證或學位證。
三、違反“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的表現形式:
1.把戶檔掛靠作為完善畢業手續的流程,勸說畢業生與人力資源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2.告訴學生戶檔轉接很麻煩,與指定的單位簽約,單位可以協助辦理戶檔托管。
3.告訴學生不簽就業協議,畢業時必須把戶檔從學校轉走。
4.告訴學生沒有就業協議,畢業后戶檔無處托管,后續會出現很多麻煩。
四、違反“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的表現形式:
1.學生的實習、見習單位,并不是其就業單位,但被作為就業單位。
2.告訴學生頂崗實習協議、見習協議等同于就業協議。
3.學生沒簽就業單位,讓學生找實習單位蓋章代替就業。
4.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上明確載明只同意實習,也被作為就業單位。
以上違規表現,在以往的調查中出現過,也可能還存在未列出的問題,請各位畢業生們主動監督,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強迫就業和虛假就業。
市教委就業舉報監督電話:63635393、88517359,舉報郵箱:cqbys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