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產學研與實訓中心)
榕職院研〔2021〕14號
各院(部)、處室、中心、館:
根據《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榕職院綜〔2019〕129號)文件,為進一步激發專業技術人員科研工作積極性,提高科技創新能力,不斷提升學校辦學水平和服務社會能力,并為上級縱向科研項目申報打好基礎,充分發揮科研經費的資助作用,經研究,決定啟動2021年度學校科研項目申報工作,現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類型
基金項目(包括一般項目、青年基金項目、基礎研究項目、產學合作開發項目)
專項項目(包括學校引導計劃項目、學校委托項目)
引進人才科研啟動項目
選題范圍及要求
1、課題應與學校當前人才培養、內涵建設、發展理論和實踐問題緊密結合,研究項目選題要突出針對性、可行性,科學性和為學校建設發展服務。
2、選題的研究對象、研究目標、研究方向明確清晰,突出前瞻性、創新性和現實性,體現理論研究與實證研究、宏觀研究與個案研究相結合的原則。
3、選題方向:
1)自然科學:重點圍繞人工智能、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工業機器人、智能制造、建筑新技術、無人機技術等戰略性技術領域方面。
2)人文社會科學: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重點圍繞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馬克思主義理論創新工程、鄉村振興、新型智庫建設、省市經濟社會發展重要問題與需求、福建地方文化與傳承、文化創意產業、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綠色生態等。
4、課題申請者也可根據自身的學科背景、研究專長,立足工作崗位,從黨建思政建設、雙高校建設、人才培養模式、教師發展、科研與技術服務發展、信息化建設、智慧校園、校園文化、教育教學、國際化辦學與交流、職業教育研究、創新創業創造等學校實際需要出發,自行擬定研究課題。
5、鼓勵專業交叉,提倡跨專業、跨二級學院(部)、跨單位聯合申報,提高研究工作的組織集成度,發揮群體優勢,解決學校發展中的理論研究和實踐問題。
6、研究成果注重實物化,要求理工類的項目結題研究成果,必須產生可復制、可推廣、可展示(演示)的實物產品(模型)或者成果,作為結題的要求成果之一。
項目立項及資助計劃
項目類型
計劃立項數
經費資助
社科類
科技類
社科類
科技類
基金項目
一般
項目
5項
5項
0.3
0.6萬
青年基金項目
10項
10項
3萬
6萬
基礎研究項目
2項
2項
4萬
8萬
產學合作開發項目
10項
10項
5萬
10萬
專項項目
2021年特設專項項目:
1.鄉村振興研究專項2項,每項資助不超過0.5萬元。
2.綠色學校、綠色教育研究專項2項,每項資助不超過0.5萬元。
3.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理論研究專項3項,每項資助不超過0.5萬元。
4.“一帶一路”職業教育研究專項5項,每項資助不超過0.5萬元。
5.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專項8項,每項資助不超過0.8萬元。
結題要求:項目負責人或成員必須在學院《高職研究》上發表一篇及以上研究成果并標注相應的項目編號方可結題。
引進人才科研啟動項目
由人事處根據人才引進情況立項,經費數額按照文件規定而定。
四、申報要求
1.課題負責人每人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已承擔批準立項的學校科研項目又尚未結題的項目負責人,不能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學校科研項目。
2.項目主持人和項目組成員參與本次申請的科研課題(包括在研項目)不得超過5項,超過者限制申報。
3.引進人才科研啟動項目不得超過10萬(含)且僅限申報一次。
4.已有縱向項目立項的不得申報相同或近似題目的學校科研項目。
5.學校科研項目未結項或超過結題時間3年以上的及被撤項者(三年以內),不得申報新項目。
6.校級基金項目研究周期不超過2年(本次立項的結題時間不得超過2022年9月),原則上不予延期。
7.教改類項目不在此次學校科研項目申報范圍。
8.申報不同類型的校級科研基金項目、專項項目和引進人才科研啟動項目,其申報條件和成果需詳細參見《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科研項目管理辦法(修訂)》(榕職院綜〔2019〕129號)的規定執行。
四、申報和審批程序
1.各二級學院(部)、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好本單位、本部門的申報工作,對申報的學校科研項目應履行初審手續,所屬黨總支(黨支部)、所屬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上報產學研與實訓中心。
2.產學研與實訓中心將申報項目匯總審核后組織專家評審;
3.評審結果經學術委員會審定、公示無異議后,報校長辦公會或黨委會審批后予以立項。
五、申報材料
1、申報課題所需報送紙質材料包括:
《校級科研項目申報書》一式2份、
《校級科研項目論證活頁》一式5份、
《校級科研項目申報匯總表》(由部門匯總)一式1份,
申請書要求統一用計算機填寫并用A4紙印制,左側裝訂。
2、電子版提交格式請注意命名:
申報書(項目名)、
論證活頁(項目名)
將以上兩個文件放入項目負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夾中提交!
六、材料提交日期
各二級學院(部)、各部門科研工作人員于4月15日前提交申報匯總表;
2021年5月18日前提交紙質材料,提交時需做好申報登記;
2021年5月24日前提交電子材料,請在紙質版提交無誤后僅提交一次最后版。
2021年6月1日前截止材料受理。
聯系人:潘策(綜合樓產學研424)
電話:0591-83760315
附件:
1.校級科研項目申報書(社科類)
2.校級科研項目申報書(科技類)
3.校級科研項目論證活頁(社科類)
5.部門科研項目申報匯總表
產學研與實訓中心
2021年3月18日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產學研與實訓中心2021年3月18日印發